吃晚饭时看电视,真的是在‘慢性吃伤自己’吗?

上周三下班,我在小区门口的菜摊挑了半兜带露的上海青,指尖沾了点湿冷的露水,掏钥匙开家门的时候,客厅的电视正飘着《繁花》的插曲,我妈已经把盛好的番茄鸡蛋面推到了茶几上,瓷碗边还沾了点飘出来的蛋花。她靠在沙发上,眼睛盯着屏幕里黄河路的霓虹,呼噜呼噜吸面,连我换鞋的声音都没太留意。

我之前也觉得,吃饭看电视是“坏习惯天花板”

之前我真的跟我妈吵过好几次。说吃饭就得坐餐桌前,正襟危坐,眼睛盯着碗,专心嚼每一口饭,不然就是“不自律”,就是“慢性伤害肠胃”。我之前还特意做了个三天的小测试:第一天吃饭把电视全关了,就坐在餐桌前,吃一碗杂粮饭、一块煎到边缘发脆的鸡胸、一碟烫好的菠菜,吃完站在厨房边数,一共嚼了1240次,饱度刚好是七分。第二天吃饭开着电视,放的是我追了半个月的悬疑剧,看到关键剧情的时候,我攥着筷子等反转,等一集结束低头一看,碗里的杂粮饭已经空了,摸了摸肚子,居然已经到了九分饱——比第一天多吃了快三分之一。
我当时还挺得意,觉得自己果然抓着了“吃饭看电视会吃多”的证据,直到查了点公开的饮食行为研究才反应过来,分心进食带来的食量偏差,从来不是“只要开电视就会吃多”,而是和你看的内容需要占多少注意力直接挂钩。
就像那天悬疑剧的剧情,我得盯着屏幕猜谁是凶手,要记之前埋下的伏笔,注意力全被剧情拽走了,肠胃给大脑发的“我已经饱了”的信号,要比平时晚个半拍才能传过去。可要是换个内容呢?比如放我已经看了八遍的《武林外传》,台词我都能顺着接,看到佟湘玉皱眉头我就知道她下一句要喊“额错了”,根本不需要费脑子追剧情,那我就算边吃边看,也不会稀里糊涂把碗吃空。
居家茶几上放着番茄鸡蛋面和遥控器的晚餐场景
居家茶几上放着番茄鸡蛋面和遥控器的晚餐场景

被骂了十几年的“消化不良”,其实锅不该全扣在电视头上

我之前总说,我妈吃完饭总揉胃,就是吃饭看电视看的。直到上次我自己边吃饭边看一个特别气人的家庭综艺,看到嘉宾在节目里翻旧账吵得面红耳赤,我攥着拳头跟着生气,连吃了两块炸酥肉,吃完坐在沙发上,胃里顶得慌,打个嗝都是酥肉的油味,才搞明白这里面的道理。
我们常说的“吃饭分心不消化”,本质是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的抢位问题。
简单说,你吃饭的时候,身体本来该切换到“摸鱼模式”——也就是副交感神经主导,肠胃慢悠悠蠕动,分泌足够的消化液,把食物一点点磨碎,稳稳当当地把营养运去该去的地方。可要是你看的内容太有情绪张力,一会儿气得人跳脚,一会儿笑得人肚子疼,交感神经“唰”地一下就被激活了,身体瞬间进入“备战状态”,本来要给肠胃的供血,被抽调去给了大脑和肌肉,肠胃的蠕动速度直接慢半拍,消化液分泌也少了,可不就容易吃完了胃里发顶、胀得难受吗?
说实话,我之前也这么以为——只要吃饭开电视,就一定会消化不良。根本不是。我上周吃饭的时候放了老版《动物世界》,赵忠祥的声音慢悠悠的,讲南极的企鹅怎么孵蛋,风刮得雪粒打在岩石上,声音软乎乎的,我边听边喝了半杯温豆浆,吃了一整碗青菜瘦肉粥,吃完坐了十分钟,一点胀的感觉都没有。
人体副交感神经与消化系统关联的通俗示意图
人体副交感神经与消化系统关联的通俗示意图

那些没人告诉你的、关于晚饭看电视的“边界感”

我后来跟我妈约法三章的时候,根本没说“你以后吃饭不许看电视”。我只是说,电视声音别开太大,大到说话要喊的程度不行;别追那种需要攥着拳头看的爽剧、悬疑剧,容易看着看着就情绪激动;吃饭的时候,筷子碰到菜的时候,要尝得出来今天的盐放多了还是放少了。
说穿了,真正影响你晚饭体验的,从来不是“看不看电视”,是你吃饭时的注意力分配比例。
要是你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屏幕上,手指不停划着短视频,每三秒换一个笑点,连自己嚼了多少下都不知道,那别说消化不良,你吃完了都可能想不起来今天晚饭吃了啥。但要是你把电视当个背景音,听到熟悉的台词就跟着接一句,抬头跟爸妈说一句今天楼下的菜摊青菜卖贵了五毛,低头夹一筷子排骨,尝到排骨炖得够不够软,那就算电视开一整晚,也不会有啥问题。
当然,要是你本身肠胃就特别娇气,吃点凉的都要犯胃炎,那不管看不看电视,吃饭的时候少点情绪大起大落总没坏处——毕竟每个人的肠胃耐受度,本来就不一样。
我现在特别反感那种把“吃饭不许看电视”当成金科玉律的说法。好像你吃饭的时候开个电视,就是十恶不赦的坏习惯,就是对自己的肠胃不负责任。
吃饭的松弛感,从来不是来自有没有开电视。
很多时候我们怕的不是看电视,是怕自己管不住嘴。
胃的感受,比教条的规矩靠谱。
对了,你家晚饭时固定循环放的剧是哪一部?上次边吃饭边吃到撑,是因为看到了哪段让你舍不得挪开眼的剧情?

作者|大讲堂

排版|大讲堂

审核|知知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吃晚饭时看电视,真的是在‘慢性吃伤自己’吗?
文章链接:https://lfdjt.com/info_2_26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