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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适合创业?在什么地方创业?

  什么人适合创业?在什么地方创业?

——陈宪教授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问政论坛的演讲

       创业,是最原始、最基本的经济活动。但是,由于创业所处的时代背景在不断发生变化,所以创业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那么,今天的创业有哪些特点呢?

  先从两个英文单词说起。对应中文“创业”一词,有两个英文单词,一个是entrepreneurship,另一个是start-up。长期以来,中文的“创业”多译为entrepreneurship,其实它是一般意义上的,包括以前人们常说、常做的谋生型创业。

  这里想重点说一下start-up。我第一次看到把start-up译为“创业”,是在一本书的封面上。这本书叫《创业的国度——以色列的经济奇迹》。我曾经带着这本书和学生赴以色列游学,该书的作者之一索尔·辛格为我们作了一个讲座。start-up 与 entrepreneurship 究竟有何不同?现在,start-up除了译为“创业”,更多地译为新创公司、初创公司或创业公司。我觉得译为新创公司最佳,不仅表明公司新,处在“0-1”的阶段,而且寓意做的事也很新。

  比较而言,start-up 专指以研发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创业,也就是注重内在创新的创业。在以色列,新创公司主要做新技术;在美国,新创公司大部分也做新技术,兼顾新模式;在中国,前些年做新技术的少于做新模式的,但研发新技术必将成为中国新创公司的使命。唯其如此,我们才能把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

  创业创新需超越短期个人利益,要有自我牺牲和自我约束

  新创公司的大量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技术背景。一方面,产品和服务全面过剩时代的到来,倒逼创业活动必须致力于新技术、新模式的研发,既供给创造需求,又改变需求实现方式。另一方面,各领域技术革命的活跃以及互联网平台的蓬勃发展,使基于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创业有更大的想象空间和实现空间。

  知道这一背景的变化,知道今天的创业做什么,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长期以来,总有人认为,在经济下行时,政府鼓励人们创业尤其是大学生创业,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这种说法将“双创”视为权宜之策,忽视了新常态引领下提出“双创”背景变化,以及由此变化产生的深远意义。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为了防止经济过快下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刺激政策。但由于外部需求冲击比预想得严重,且刺激政策将原本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主要是产能和债务问题推向了更加严峻的程度,所以在2014年至2015年我们相继提出新常态、创新驱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新举措。“双创”是其中的一个具体途径,目的是试图通过社会动员,唤起自下而上的力量,实现中国经济转型。从这个意义上说,“双创”是转型大计,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纵观世界历史,早年从事创业的主体是移民。移民的形成有许多复杂原因,但移民本身的一般特征是具有冒险精神,渴望成就事业。美国成为创业创新国家,与三次大移民有关:第一次是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向美国东北部的移民;第二次是向美国西部,主要是今天的加州移民;第三次就是二战后从世界各地向美国的移民。

  在 《创业的国度——以色列的经济奇迹》一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以色列成为创业创新的国家,与苏联解体后那里的100多万犹太人移民过来有着重要的因果关系。再看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改革开放以来的深圳,这两座城市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大发展也都与移民有关。因此,移民是创业创新的充分条件。

  但历史发展到今天,再希冀通过大量移民谋求大规模创业已几无可能。创业创新的专门人才成为今天的创业主体,也是创业创新的必要条件。这些人从哪里来?当然可以从一个国家或城市到另一个国家或城市去创业,但这不再是群体的迁居。大量创业创新人才主要来自于高等教育机构,特别是培养创业创新人才的大学,就像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特拉维夫大学等。中国要打造这样一批大学,需要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如果把劳动人口分为创业者和打工者,那他们的本质性差异在哪里?在《硅谷生态圈——创新的雨林法则》一书中,作者观察和研究创业者的行为,进而挑战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说,提出高于短期理性动机或超理性动机的创业者行为。他们认为,创业创新需要超越短期个人利益,并关注长期共赢。在这片“雨林”(创新生态)中,人们从事创新的动机包括竞争的刺激、利他心理、渴望冒险、探索及创造的喜悦、为后代打算、渴望实现生活的意义等。由此,超理性动机是基于创业者和创新文化提出的对人类行为的另一种假说。

  创业创新要求巨大的自我牺牲与自我约束。这正是内在超理性动机的创业精神和企业家精神。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对”的创业者,又找对了需求,是否就意味着成功?答案是否定的。我提出过第三个试错“人格试错”,亦即企业家能否在激励和约束之间找到平衡,既能够直面挑战、赢取商机,又能够克服自我膨胀、过度投机和不良习性等人格缺陷,进而人格试错为“对”。

  街区、城区、湾区的创新生态,共同影响着创业创新成功率

  概括上面的论述,核心观点就是今天是创业创新人才在创业,他们不同程度地具有超理性动机的行为特征,他们中的成功者一定是出于超理性动机。

  在此立论基础上,就要看到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作用,就要看到“雨林”怎样帮助提高创业“对”的概率。首先要深刻认识,创业活动比产业发展更需要集聚。也就是说,稀缺的创业者和其他各种创业资源,需要集聚在一个类似生态圈的地方。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就像我们现在看到的硅谷、硅溪和深圳湾,正是因为那里的创新生态系统优于其他地方,所以才出现了更多的新创公司、更多的成功企业。

  生态系统是生态学的概念。借用到创新领域,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各个创新主体、创新环节和创新因素之间组成的相互联系和依赖的生态链。不同要素和行业间创新链的组合,形成区域创新生态圈。创新生态是一种崭新的创新范式。与此前的机械式、靶向式和精准式创新范式不同,这种范式具有多样性、开放性、自组织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如果将之前的创新范式比作目标明确的“市场”或“工厂”,那创新生态这种范式就是众多物种杂居、有可能产生新物种的“雨林”。在雨林型创新生态中,新的科技创新成果会在一定的概率下产生。创新生态的质量,往往由这个概率的高低体现出来。

  观察和数据均表明,创新成功的绝对数与创新主体有关,所以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创业创新成功的相对数,则与创新生态有关。也就是说,当创新生态为既定,创新主体数量越多、质量越高,成功结果就会越多;当创新主体的数量和质量为既定,创新生态就决定着创新的成功率。通常而言,风险偏好高、组织才能强、性格特质适合创业创新的人,是一个小众人群,近似于常数。因此,对于创新成功来说,创新生态是一个相对更加重要的问题。对于政府和社会来说,在做好人才的大文章之时,也要关注创新生态。只有在一个好的创新生态里,创新意愿才能得到增强,创新的成功率才能得到提高。

  创新生态并不是单一的,而有多个层次。现在比较流行的创客(众创)空间,就有各自的创新生态。这些是微观层面的创新生态,存在于不同的区域中。在区域层面,分别有街区(小镇)、城区和湾区(城市群)的创新生态。它们既独立存在,又交互作用,共同影响创业创新的效率和成功率。

  这里,我想重点说一下湾区。湾区是全球区域创新中心的代名词,是新经济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策源地、集聚地的代名词。它从一个或若干个增长极开始,从“点”到“带”,再到“片”。目前,公认的世界三大湾区是纽约湾区、东京湾区和旧金山湾区。粤港澳大湾区一经提出,即被称为第四大湾区。所谓粤港澳大湾区,本质上是以相关城市的科技创新资源和金融资本资源为主导,并整合区域内其他各种优势资源,沿珠江口和深圳湾形成的具有都市圈意义上的湾区。

  为什么科技创新、新经济的集聚地都在大湾区?除了湾区特殊的区位条件,还能用创新生态和人才集聚来解释。一般来说,大湾区有着积淀起来的创业和产业的创新生态,其中以旧金山大湾区最为典型。科技创新的发现和发明能否产业化,靠的是投资家的眼光、创业者和企业家的试错。也就是说,新经济最终是创业者和企业家试错的结果。相关的人才集聚,主要是创业者、投资家和企业家的集聚,以及大量科技研发人才即科学家、工程师和技术工人的集聚。这些人才对生活品质有较高的要求,大致包括:气候宜人、环境优美;有多样化需求,如教育、医疗和文化;生活和交通的便利性,等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地方,非大湾区莫属。

  人力资本、技术、企业家精神,是中长期增长新“三驾马车”

  根据以上对创业创新人才和创业创新生态的分析,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呢?

  在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背景下,我国部分城市出现人才“大战”。一方面,这佐证了各地对创业创新人才的渴求; 另一方面,也凸显各地在人才集聚上面临的困境。“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创业创新人才的培养应当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的阐述中,有一段重要的文字: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近年来,我国经济在新常态引领下,逐步进入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的新发展阶段,经济活动的投入要素正在发生历史性转变,人力资本和技术、企业家精神一起成为中长期增长的新“三驾马车”。

  在这一关键时刻,有必要作出相应的前瞻性调整,即将教育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重点。教育体制改革决定着我们能否有自己的创业创新大学; 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决定着人力资本和创业创新人才的数量与质量。

  进一步来看,各层次创新生态所处的宏观空间其实是城市群。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表明,在基础设施便利、环境气候宜人、思想观念开放和经济优势先发的湾区或半岛所形成的城市群,如纽约湾区、东京湾区和旧金山湾区城市群,又如粤港澳大湾区、环杭州湾大湾区和山东半岛城市群,都有着新动能集聚、新经济策源的创业和产业创新生态。人们现在似乎更关心湾区、半岛这些地理描述,而不是城市群这个落脚点。其实,率先提出粤港澳、环杭州湾城市群,是因为这里有着成熟的城市群发展需求和条件。

  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城市群发展带动城市化并推动经济中长期持续增长,是新常态下创新驱动新阶段的必然要求。由此来看,发展粤港澳、环杭州湾城市群,将极大拓展和优化我国的城市化道路。

  同时,现在的城市群多在湾区和半岛,未来还有必要强化内陆地区的城市群发展规划与建设。城市化道路相应地予以升级和优化,是规划和建设大湾区城市群的重要外溢效应。

  在经济社会动态发展的过程中,区域规划不断调整原来的不合理设置,更重要的是将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的新元素放到一个或若干个特定的空间,或先行先试,或重组融合,产生增量意义上的动力和价值。现在提出的大湾区城市群规划,突破单个城市的行政区划,以此来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束缚,如提升土地开发效能、提升中心城市集聚高端要素的功能等。与产业规划相比,政府编制区域规划的作用更为正面。

  通常情况下,区域规划和发展的主导者和行动者是各级政府,产业规划的主导者和行动者一般为企业家、投资家和创业者。而在新兴产业领域,大量的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错都跟后者紧密相关。由此,更为“独立”、“理性”的政府可以通过区域规划,对科创资源和新兴产业的集聚和辐射,产生更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在这方面,《硅谷生态圈》 的作者甚至认为,凡是与创新有关的地方,市场都是非常低效的。这个观点会让许多人震惊。人们往往认为,政府并不是创新中不可缺少的因素。但事实告诉我们,公共机构承担了远比一般思维中认为的更加重要的角色。政府是创新生态中的一个机构,是服务链上的一个环节,肯定要有所作为。这也是我们进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原因之一。

  那么,政府应该如何作为?举例来说,在我国的研发经费中,用于基础研究的占5%,而在美国、日本等国家一般为20%左右。基础研究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这一点说明政府应该对基础研究加大作为。

  此外,补贴和扶持基金是过去政府对创业创新的主要作为方式,而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更多通过政府购买的途径。哪种方式更适合当下中国?这需要作更深入的研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我们需要不断创新政府对创业创新的作为方式。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发展研究院(智库)负责人,兼任上海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博士生导师 陈宪   本文为陈宪教授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问政论坛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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