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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推动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

       作者: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张 娜、赵晓军

  发展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感的重要途径。京津冀地区是我国文化发展最富活力的区域之一,更好推动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不但是推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加强文化产业区域布局,以及推动我国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对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京津冀三地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果,协同步伐明显加快。三地在明确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对接机制;民间组织通过积极举办各种活动加强三地文化产业在产学研等方面的深层次合作;企业也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进行投资合作。

  但也要看到,目前京津冀三地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尚未做到统一步调、协同发展,三地出台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法规之间也缺乏沟通和协调,难以形成合力。

  一方面,三地都根据自身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况和固有的文化历史资源各自发展,客观上造成了竞相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主题公园等,重复建设形成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较为低端的重复建设导致各地难以携手进行深层次的文化产品开发,不但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产品需要,而且还进一步分流了对文化产品的有效需求。

  还需注意的是,三地文化市场中体制性、行业性壁垒较为突出,文化产品和相关生产要素难以在三地自由流动,行业和企业间的优势难以实现互补,统一的文化市场难以形成,有优势、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难以做大做强,直接影响了三地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进程。

  应该看到,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可为京津冀其他领域的协同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支撑,三地应根据各自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有计划有步骤有策略地进行统一规划、一体推进,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文化产业优势互补、相互协调、联动发展的格局。下一步,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重点文化产业带建设,建立和完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协调联动机制,特别是在搭建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拓展协同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调研先行。三地应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共同组建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机构,赋予其调研、规划以及政策建议等功能。对区域文化产业进行调查研究,摸清三地的文化资源、产业发展和人力资源状况;梳理现有的产业园区布局、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且对其进行科学评估。

  二是统一规划。在调研摸清现状的基础上,各地需要摈弃各自为政的做法,规范文化产业发展,联合设计文化产业的顶层架构和发展规划,以现有的资源和产业优势为依据,制定区域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三地各自的发展重点,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平衡各方利益,科学设计产业分布和企业分布格局。

  三是政策协同。三地应共同成立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协调机构,推出相互衔接、配套完善的相关政策。需以各地的比较优势为依据,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施不同的区域政策;要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给予不同的支持,投资支持政策要体现区域差别,按照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原则落地。

  四是引导发展。本着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原则,各地要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通过顶层规划和政策引导,构建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体系,推动三地文化产业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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