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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文化 推动发展——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对策建议

廊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 李克俭

京津冀地区位于东北亚环渤海心脏地带,是中国北方经济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众多民族融合的重要廊道,区域内文化形态多样,文化资源富集,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沉积地区,在我国区域发展和文化建设格局中具有核心地位。

近年来,京津冀相关地区各级政府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文化和自然资源优势,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文化设施建设、文化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加快建设具备引领示范效应的特色文化产业带,进一步促进京津冀乃至北方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区域经济支柱性产业,特基于廊坊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就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相关情况,本人提一点体会:

廊坊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定位

近来,中央把京津冀作为环渤海地区崛起的核心支撑,积极促进三地协同发展,大力推进京津冀城市群建设。河北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廊坊要加快发展,努力成为河北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着眼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市提出了要着力打造平原森林城市、环保产业城市、文化体验城市、幸福宜居城市“四大城市名片”。

把廊坊打造成文化体验城市,就是要依托京津巨大的文化消费潜在市场,集中建设文化创意和体验大区。整合市域内外优秀的文化元素与现代科技、艺术手段和优势资源高度融合,推出一批高水平的文化体验产品,把廊坊打造成为享誉国内外的文化体验目的地。通过自育提优、外引嫁接、联合开发等措施,利用连锁经营、合资合作、建立分部、辐射带动等方式,坚持互惠共赢的原则,充分聚集京津冀人才、科技、资金等优势,积极推动京津及我市优势产业跨地区、跨领域、跨行业经营,开辟新的发展领域。培植我市文化产业龙头,努力实现文化产业的振兴和腾飞,不断提高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建树廊坊文化体验城市的靓丽品牌。

廊坊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

近年来,廊坊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文化强市为目标,充分发挥文化资源、区位和环境优势,积极开拓文化市场,改善文化发展环境,夯实文化发展基础,提升文化发展水平。遵照廊坊市委市政府“加快创建文化体验城市,努力打造文化体验的新高地”发展要求,一批实力较强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脱颖而出,形成了以印刷包装和文化娱乐业为主,民间工艺、文物博览、休闲养生、数字动漫、乐器产业等行业共同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共谋划实施投资亿元以上文化产业重点建设项目25项,总投资900多亿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利税368亿元,带动就业8万余人。建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1家、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6家,文化产业示范效应初现。

重点领域发展建议

(一) 文化旅游。建议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休闲产品转化,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景区景点,布局一批文化体验消费场所,鼓励发展自驾游、自助游等新兴文化旅游业态。鼓励特色旅游餐饮和主题酒店发展,分散京津地区旅游集散地节假日承载压力。

(二)演艺娱乐。建议促进演艺娱乐业协调发展,打造地域性演艺产业特色品牌,与旅游业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积极挖掘演艺的巨大市场潜力,打造中国高科技舞美文化聚集区,创作演出具有较强参与性、互动性的体验情景剧目。

(三)工艺美术。建议发掘京津冀文化元素,突出地域特色,强化品牌意识,在保护多样性和独特性的基础上,促进工艺美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坚持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相结合,加快工艺美术产品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和时代元素融合。支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特色文化用品、工艺品和旅游商品。打造“景泰蓝”“泥人张”“冀派微雕”“漆器艺术”等具有代表性的京津冀工艺美术聚集区。

(四)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建议促进传统文化元素与高新技术、音乐制作、时尚设计、广告设计、家居装饰设计相结合,大力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营造创意设计氛围,不断提高创意设计能力,提高特色文化产品的创意设计水平,发展动漫游戏、网络音乐等新兴业态。

政策性建议

(一)创新管理体制,培育文化产业发展聚集区。建议将“京津冀”作为一个整体,规划筹建规模较大的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议给予“京津冀”文化产业示范区或项目长期的支持,在文化产业项目的体制创新、对外交流、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支持。通过国家级演出资源、演出团体和相关项目对接,形成持久的资源共享和合作。

(二)降低土地成本,助推文化产业发展。由于文化产业园区及基地建设周期较长,且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对“京津冀”的整体提升有重大作用,建议研究出台符合文化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在有代表性、示范作用较明显的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可采用土地出让零地价政策。

(三)出台针对性政策,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在财政、金融支持“京津冀”文化产业发展方面,一是出台“文化扶持资金+贷款担保+风险投资+财税返还+房屋补贴”的扶持政策,对新兴和创新型文化产业项目实行低息或贴息贷款。二是各级财政在安排专项资金方面,安排一定的政策性贷款用于发展具有战略主导意义的项目,创造综合性投资融资手段和方式。三是设立“京津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实现大规模的文化产业聚集和全文化产业生态链战略。

(四)创新人才机制,成规模吸引聚集高层次人才。发展文化产业,关键是人才。为解决“京津冀”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人才匮乏的实际困难,建议建立吸引文化产业高端人才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引进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创意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区域内文化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建设一批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办好各类文化产业人才培训班。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重点文化设施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中,对民族地区创业创意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予以重点支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文化产业发达地区和各国文化产业界的交流,培养国际化人才。采用业务合作与特聘相结合的人才引进方式,切实解决外来高级人才的医疗、住房、教育、发展等问题。

(五)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形成综合发展局面。通过政府采购、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提高京津冀区域内文化产业活力和创意创新水平。简化创办手续,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各类工艺美术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具有特殊技艺的文化人才通过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支持个体创作者、工作室、民办非企业文化机构、文化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各类小微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强化特色经营,提供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

(六)支持重点项目,打造以点带面的发展格局。建议依托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建立京津冀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制定《京津冀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征集并发布年度《京津冀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名录》,加强对重点项目宣传推介、招商引资、交易合作等方面的服务。文化部、财政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享受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保费补贴、绩效奖励等扶持。充分利用文化部与相关金融机构部合作机制、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投融资服务,中央财政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予以贷款贴息扶持。

(七)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保证文化产业有序发展。建议支持建设一批政府引导、企事业单位承建、市场化运作,集创意研发、技术支撑、信息咨询、人才培养、统计调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区域信息咨询、中介服务、招商引资等措施,加大对重点文化企业、各类文化产业人才和战略投资者的服务力度。依托区域内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中小文化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成立京津冀文化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区域内文化产业发展的行业指导、咨询服务、评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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