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与廊坊市政务服务“区域通办”升级为2.0版
北京市级、通州区级全口径政务服务事项,廊坊北三县各294项涉企服务事项,实现“区域通办”
河北新闻网6月9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周禹佳 通讯员吴静、相伟)今天上午,在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廊坊市人民政府签订《政务服务“区域通办”2.0版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标志着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与廊坊市在政务服务领域实现全方位对接,为京津冀政务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开辟了新路径。
2021年,廊坊北三县与通州区签订了《政务服务“区域通办”联动机制的框架协议》,实现了453项高频便民事项“自助办”,迈出了两地政务服务区域协作的第一步。截至目前,两地已累计办理“区域通办”事项10000多件,自助终端机累计访问39000余次。
政务领域协同发展是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发展、惠及两地企业和群众的重要举措。两年来,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政务服务局、廊坊市行政审批局持续协作,推出政务服务“区域通办”2.0升级版,北京市级、通州区级全口径政务服务事项、北三县各294项涉企服务事项依托北京城市副中心一体化综合受理平台实现“线上网办”,将极大方便两地企业、群众跨省异地办事。
按照《框架协议》约定,“区域通办”2.0版事项以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导向,逐步实现高频便民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跨区域无差别办理。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含北京市市级事项、通州区区级事项),可在廊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廊坊北三县各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区域通办”;廊坊北三县在首批推出的274项自助终端可办的高频便民事项基础上,本批再推出294项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实施“区域通办”,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逐步扩大通办事项范围。各地根据“区域通办”运行情况,持续梳理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对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协议方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立可办理“区域通办”业务综合受理窗口,互设自助服务终端提供异地办事服务。申请人可在协议任何一方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办理“区域通办”事项。通办事项将以“云窗口”办理为主,全程网办、自助终端和移动端办理为辅的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全场景、全流程的服务,具体依托北京城市副中心一体化综合受理平台“跨省通办”功能模块,推进各地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数据共享、异地通办,通过事项录入、远程互动、收受分离、材料寄递等方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当日,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办事大厅大厂回族自治县试点正式揭牌运行,将打破以往地域限制和固有模式,充分发挥区域合作优势,以“云窗口”延伸为载体,促进异地政务资源整合、实体办事大厅融合,实现政务服务大厅异地协同办、联动办、交叉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同质、同效、同标”的办事体验。
下一步,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廊坊市将持续探索政务服务一体化发展路径,在数据共享、委托受理、证照互认等多层面联动,加速释放区域协同改革效应,争当京津冀协同发展“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