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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福明:我为光明日报撰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前前后后

     我是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出生的孩子。1949年9月,我参加了共产主义青年团。后来,我参加了土地改革,人民政府办了一个中学,我在那里初中毕业,那时有一个特点,读师范不要钱,我就念了师范,我一路都是党培养的。后来毕业以后,知识青年可以报考大学,我考上了北大中文系新闻专业,做新闻工作可以接触群众,了解实际。后来大学院系调整,我就到了人民大学,毕业的时候系主任找我谈话,让我学哲学。

  读了三年半,好几个老师都要我留在北京,但是我爱人在无锡,当年到北京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希望回南京,就这样到了南京大学。我一心一意搞教育,一心一意把教学搞好。  

  1977年,我发表了一篇文章,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含义是“生产力是根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所以谁反对“生产力是根本”,就是反对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大特点,就是把生产力看作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基础。我这篇文章发表以后,《人民日报》摘要转载了三千字。 

  到了1977年2月7日,一些报刊发表了“两个凡是”的观点。我认为我应该写文章阐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我着手开始写文章。 

  第一部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理论里面的基本理论,是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基本观点。这一部分论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普遍性,这个理论存在于自然科学、天文学、化学、物理学,存在于哲学社会科学各方面。 

  第二部分写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革命导师,他们用实践标准来检验理论,用实践标准检验自己的理论。 

  我的文章是1977年5月-6月之间完成的,我回家以后,重新抄一遍,大约9月初彻底完稿。当年5月份南京召开理论讨论会,我先发表了观点。 

  当时,《光明日报》哲学组编辑王强华告诉我,经济学家于光远跟我的观点一样,他还建议我给《光明日报》投稿。这也是后来我为什么往《光明日报》寄稿的原因。 

  后来,《光明日报》来信说“这篇文章我们要用”,但是需要修改。1978年4月20日,我到北京来开会。当天晚上,《光明日报》的总编辑杨西光同志就请我到报社讨论这篇文章。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7张报纸改样

  当时的场景是这样的,在座的有当时《光明日报》理论部主任马沛文、王强华和我。他们告诉我,这篇文章本来哲学版要发表了,但是他们认为这篇文章很重要,作为重要文章,应该放在第一版发表。今天请我来就是商议如何修改这篇文章。

  基本观点有了,后来也补充了不少好的观点,所以这篇文章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我一直这样讲,这篇文章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这就是我创作的过程。 

  我感觉到写作的初心还是人民的需要,党的需要。我是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培养出来的,没有共产党的话,我不但上不了大学,中学小学都上不完。(此稿根据12月18日胡福明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师生座谈实录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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