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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插上法治翅膀

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插上法治翅膀

——郭庆松教授在第二届中国基层领导力论坛的演讲

       作者:郭庆松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党委书记、教授,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领导科学学会会长,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上海行政学院副院长,长期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领导科学、人才学等研究工作。

       谈到新中国的基层治理,不得不提“枫桥经验”。

       上世纪60年代,浙江诸暨枫桥镇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努力把敌我矛盾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形成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创造性做法。后经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从而逐渐成为全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广的一个典范。
       “枫桥经验”发端并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继承并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坚持并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已成为基层治理乃至国家治理的一道风景线。
       去年底,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就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来看,“枫桥经验”是中国之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
       从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构建和谐世界的角度来看,“枫桥经验”是中国故事的重要组成内容,为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加强社会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键在于法治为要。要以法治赋能“枫桥经验”,让“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展现出更为夺目的时代价值。
       ■“枫桥经验”包括五个核心要素,即党建统领是根本保证、人民主体是核心价值、“三治融合”是主要路径、“四防并举”是重要手段、共建共治共享是工作格局。其中,“三治融合”是指自治、法治、德治的治理方式组合,“四防并举”是指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的治理手段组合
       ■新时代是依法治理的时代,法治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特征。在互联网时代,矛盾与意见既在线下也在线上,“枫桥经验”也要从“上门”到“上网”。比如,坚持网上网下双向联动开展线上立案、视频调解;推出矛盾纠纷预防网播平台,用典型案例说法,用通俗语言普法
       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一个具有标杆意义的金字招牌
       “枫桥经验”是在特殊历史时期、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中,“枫桥经验”进一步得到丰富和发展。
       习近平同志对“枫桥经验”高度赞赏并积极肯定。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提出,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
       2013年10月,习近平同志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召开前夕作出指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据统计,习近平同志关于“枫桥经验”的指示、讲话、论述等超过60次,构成了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依据,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成果和具体实践。
       “枫桥经验”为什么如此受到重视?因为它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密切相关。可以说,“枫桥经验”是党依靠人民并领导人民创造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一个具有标杆意义的基层治理金字招牌。
       一般认为,“枫桥经验”包括五个核心要素,即党建统领是根本保证、人民主体是核心价值、“三治融合”是主要路径、“四防并举”是重要手段、共建共治共享是工作格局。其中,“三治融合”是指自治、法治、德治的治理方式组合,“四防并举”是指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的治理手段组合。
       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对于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以自治激发民主活力,以法治推进现代治理,以德治涤荡文明风气。从这个角度出发,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可谓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基本遵循。
       需要说明的是,以法治赋能“枫桥经验”,并不是说“枫桥经验”缺少法治。事实上,“枫桥经验”的产生与法治有着不可分割的天然联系,“枫桥经验”内含着法治基因。
       初始的“枫桥经验”主要是发动群众对“四类分子”改造开展说理斗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从实质上说,“枫桥经验”涉及的是法治问题,解决问题靠的是法治手段,提炼的是法治经验。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枫桥经验”日益呈现新的面貌,逐步发展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宝、平安建设的先行经验、社会管理创新的示范经验等,法治要求和法治思维得到强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在国家治理全局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促使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融入法治元素,突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基层治理中的问题。
       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新时代是依法治理的时代,法治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特征。这不仅体现在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上,也体现在实践层面的全力推动上。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上述中央文件和会议有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要么直接提出法治要求、法治建设的内容,要么通过规范、制度和机制等要求内含法治意蕴,不断彰显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为要的主张。
       从实践层面来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体现为在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落实落地、落细落小等方面加大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使新时代“枫桥经验”因插上法治翅膀而展翅高飞。
       就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而言,突出依法行政的关键地位,促进基层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努力实现公共管理与基层自治的良性互动;
       就强化基层司法公平公正而言,发挥司法尤其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连接点作用,努力实现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
       就夯实基层检察监督而言,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建设,探索人民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子、新方法,打造检察版“枫桥经验”;
       就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而言,通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力度等,努力建设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就打造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而言,通过信用制度体系建设、信用平台体系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信用联合奖惩体系建设、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等,为落实法治奠定重要基石;
       就健全依法维权机制而言,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救助机制、树立法律权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等,在基层和群众中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需要看到的是,在互联网时代,矛盾与意见既在线下也在线上,“枫桥经验”也要从“上门”到“上网”。比如,坚持网上网下双向联动开展线上立案、视频调解;推出矛盾纠纷预防网播平台,用典型案例说法,用通俗语言普法。
       下一步,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中,如何发挥法治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以及在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中的作用,是值得深入思考的课题。
       既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又发挥法治文化的教化作用
       “枫桥经验”历经50多年的发展,不仅没有过时,而且已经走出诸暨、走出浙江,成为党和政府推进基层治理、制定社会政策的重要参照,成为国内外关注中国基层治理的一面镜子。
       法治赋能“枫桥经验”的时代意义,不仅体现在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实践发展方面,还体现在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理论、制度、文化发展等诸多方面,值得认真总结与系统提炼。
       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体现在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更好的要求,也体现在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更多样、更深入的要求。基层社会治理是连接国家治理与人民生活的基本纽带,其法治化程度高低往往决定人民群众对法治需要的满足程度。
       法治赋能“枫桥经验”,可以有效激励地方政府开展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积极探索。比如,贵州省金沙县茶园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了远近闻名的“茶园做法”。
       有观点提出,“茶园做法”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学习版、法治版。相关做法包括,落实“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两个理念,落实“多元化解决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三项任务,各社区村寨组建矛盾调解委员会,形成村、所、镇三级联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从理论维度来看,“枫桥经验”是毛泽东同志亲手树立的一面旗帜,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思想的具体实践,并因此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
       但严格来说,传统的“枫桥经验”更多体现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重在解决维护社会稳定的问题。新时代,法治元素的强化、法治力量的激活,将助推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的形成与升华。
       由此可以说,法治赋能新时代“枫桥经验”,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也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
       从制度维度来看,法治赋能“枫桥经验”有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组成单元,制度执行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赋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也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创新。

       从文化维度来看,法治赋能“枫桥经验”有助于涵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枫桥经验”的重要文化价值在于,不仅可以推进乡村治理革新,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而且还能充分利用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益成分,并适时引入与时代精神相契合、与现代社会相融通的法治元素,形成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落地生根的强大力量。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赋能新时代“枫桥经验”既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又发挥法治文化的教化作用,是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

       习近平同志关于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引领创造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两个奇迹”,充分表明了以“枫桥经验”为重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具有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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