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为什么容易高调地谴责别人,却对自己宽容?幸福、欲望、死亡等人生无法回避的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会给我们什么样的答案?
在不久前举办的北大博雅讲坛上,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何怀宏以“伦理学与生活”为主题,为读者们解析了伦理学如何关乎修身立命、关注现实生活中的焦虑与困惑。
主持人:今天的读书会,邀请到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何怀宏为大家谈谈伦理学的问题。伦理学主要面对和解决什么问题?它和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出生、死亡、幸福、欲望、自由等这些人生无法回避的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会给我们什么样的答案或者启发?
关乎修身立命
何怀宏:今天读书会的主题是“伦理学与生活”,这个主题和我的《伦理学是什么》一书有着直接的关系。在我看来,伦理学和人生的价值取向有着密切联系,是关乎修身立命的。
伦理学是什么?我想先讲述两个方面的区分:伦理学与伦理的区分,生活与道德的区分。
在中国很早就有“伦理”这个词,但没有相应地形成一门叫“伦理学”的学科。伦理学是在近代随着西方学问进入中国,才开始设立的。实际上,中国很早就有人伦之理,只是没有一个固定的称呼。到了近代,学科划分才出现了伦理学。中国古代的思想,主要讨论的就是伦理学,探讨生活的意义何在、人应该追求什么、有哪些必要的行为规范、它的根据是什么,等等。
而且,古人一直相信有一种客观的人伦之理存在,五伦各有各的道理,也就是客观的原则和规范,是一种“天经地义”。所以,这个“伦理”是指一种道理,不一定要通过学科划分才能学到这些道理。有些人,不必学什么伦理学,因为天生的纯朴,或者本心的善良,他已经实践得很好。这样一种伦理和伦理学是有区别的。
另一方面,在生活中我们有大量和道德相关的生活内容,也有大量与道德无关的生活内容,比如,日常生活作息等事情。道德现象也可能同时是别的现象,比如审美的、技术的现象。所以,道德不是人生的全部,也不是生活的全部。
传统伦理学试图给生活提供一个指导或者核心,在传统社会里传统伦理学甚至等同于人生哲学。而现代伦理学则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已不再以生活为中心,而是以行为为中心;不再以人为中心,而是以事为中心。
我们经常意识不到它
伦理学其实是依赖于生活、依赖于世界的,一如那句名言所说,“生活之树常青,而理论是灰色的”。伦理学是从生活实践中吸取动力和资源的,包括它的问题对象、解决问题的方式,都是从生活实践中来的。
反过来,则很难说生活是依赖于伦理学的。但某种意义上生活确实有依赖伦理的方面,只是我们经常意识不到它。今天我们看很多问题、很多现象,归根结底都会追究到道德层面,而且你会发现越是在道德这个层面,人们越是容易激动。因为,这涉及到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或者一个制度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一开始是法律问题、政治问题或生活问题,最后都会涉及善恶正邪的问题。
所以,无论是社会生活还是个人生活,在相当程度上都是依赖伦理的。那么,伦理学在当中起什么作用?第一,它能够澄清道德的概念,分析道德的逻辑。第二,伦理学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它要追问道德规范的根据到底是什么。这里会遇到一些不那么容易克服的问题,比如,有的人从功利主义的立场来考虑问题,有的人从利己主义的立场来考虑问题,还有人从完善主义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可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但是,在探讨论证的过程中你会发现,最终还是能够寻求到某些共识的,而且越是在最基本的问题上、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上,越有可能达成某些共识。
有助社会恢复常识
无论如何,伦理学不可能是纯粹描述性和分析性的,它一定要涉及到规范,一定要影响到生活、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及其规则。这是伦理学的主旨,或者说主要的部分。
伦理学能做什么?它不仅影响行为规范,也试图解决人们安身立命的某些问题。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在什么样的信念和价值观里最能够安心、甚至愉悦?
苏格拉底自始至终在讨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人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得到幸福,达到至善?这中间拐出去很多问题,人需要什么样的国家,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怎么对待家庭、朋友、财产,等等,引出许许多多的讨论。但他真正探讨的命题其实就是,一个人怎么活得更好,或者一个正义的人能否生活得更好?怎样建设一个理想的国家、正义的社会?这就是伦理学想做的。至于做得如何,各个时代的各个伦理学家对此看法都不一样。
但通常大家都认为,在时代剧变之后,伦理学有助社会恢复常识或回归正轨。常识很重要,而一些激烈的转变则可能打破人们的常识。那么,在激烈的转变之后,伦理学帮助人们重新回到某些基本的原则和规范。因此,无论是作为一门学问,还是作为一种思想,伦理学都有着巨大的意义。
有些人动不动就爱追溯动机
在社会层面,道德起作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或者说多轨制的。有人问,道德是可教的吗?人是通过什么方式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任何人只要学习伦理学,就能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有一种天生纯朴的人,无需学习就达到的道德境界,又是很多人后天再怎么学习训练都难以达到的。这种天生的纯朴,那么朴素,那么善良,那么美,令人感动。
一个孩子出生于良好的家庭,受很好的家教,在成长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好人,这样的孩子往往是比较善良的。相反,如果一个孩子在成长中受到太多的欺凌,就可能改变自己善良的本性。所以,不要去欺凌一个孩子,也许你打碎的是他整个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而在各种可能的生活过程中,伦理学可以发挥一种耳濡目染的作用。因为,伦理学希望人向善,这有利于形成一种好的社会气氛。
一方面,我们要防止非道德主义、道德虚无主义。另一方面,泛道德主义或高调的道德主义也会引发不少问题。比如,现代人很容易高调地谴责别人,却对自己宽容。他们爱揣测动机,而且是从尽量坏的方面揣测。其实别人没那么坏。
我有一句话叫“盯紧坏事,慎说坏人”。别人做了坏事,说谎、打人什么的,我认为要盯紧。但是,对人要慎重评价,不要因为他做了一件坏的事情,就给他盖棺论定,轻易就说他是坏人。而且,不要轻易牵涉动机。动机是很复杂的,一个人的人格更难一下子被全盘论定。但现在有些人就是太爱挑毛病,动不动就追溯动机,你哪能知道别人的动机知道得那么清楚?你也不可能因为他以前的事情,就否定他现在做的这些事。这些现象,值得反思。
一个悖论
在《伦理学是什么》这本书里,我是从这样一个问题开始的——我们为什么要关心伦理学?我觉得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实践的焦虑。在生活的实践中,你可能很长时间都没有遭遇什么困惑或者焦虑,但突然有一次,你作为一个评价者或者一个亲历者,遇到了道德的困境,或者需要做出抉择,或者被人谴责时,你会考虑自己该怎么做?怎么做在道德上才对?
在书里我举了一个例子,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1999年,哥哥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大学,需要交学费9000元。家里卖猪、借钱,怎么都凑不齐这9000元学费。弟弟在郑州打工,正好同房间的一个人追款追回来4万多元钱。晚上睡觉的时候,弟弟翻来覆去想怎么帮哥哥解决学费问题,最后就偷了这笔钱。失主报案后,警察很快就怀疑到弟弟,但一时又找不到他。于是,警察找到了在上海的哥哥,让哥哥打电话把弟弟叫过来,说兄弟见见面。弟弟很高兴地就去了,还带着一万块钱准备送给哥哥,结果,一下车他就被抓了。媒体报道这件事后,引发了很多关于法律与道德的讨论。那些讨论触及了生活中最真实的生命焦虑与困惑,需要伦理学去进行分析。
第二,对知识的好奇。从古到今中国的伦理学积累了很多东西,但伦理学有一个特点,甚至是一个悖论:一方面,我们觉得对行为的善恶正邪好坏对错,每个人都有发言权,而且伦理学的概念并不那么艰涩,大家还是比较熟悉的。甚至可能还有这样一种感觉,如果说我不懂善恶正邪好坏对错,那是对我的侮辱,我怎么会不懂呢?在某些方面伦理学确实是这样的,跟常识、常情很有关系,它的基本概念也不特别,不那么专门化,也不那么技术化。另一方面,伦理学又确实不那么容易懂。举个例子,很多人觉得罗尔斯的《正义论》不容易读,里面有非常专业的东西和非常严密的分析。
总而言之,我认为,不仅是对知识的好奇,还有生命的焦虑,把我们引向伦理学。
立身处事的道德信念应当坚定
伦理学在现代发生了一个极大的转折,不再是以人为中心,而是以事为中心,不再是以价值、信仰为中心,而是以规范、义务为中心。这是为什么?因为社会发生了一个极大的转变,由传统等级制社会进入到现在的平等社会。平等社会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追求自己所理解的幸福,而不是别人给你规定的幸福。
所以,《伦理学是什么》 这本书最关心的问题,不是什么是良好的生活或者什么是人生的意义等等,那种关心属于人生哲学而非伦理学。现代伦理学最关心的是,道德判断的根据是什么。平等导致了价值多元,带来了意见分歧,这就要思考到底还有没有普遍认同的关于行为的道德判断。如果有的话,这种判断的根据是什么。
在追问道德判断根据的问题上,我比较赞成一种温和的义务论。同时,我认为,我们立身处事的道德信念应当坚定,对人的态度和行为则应当与人为善和正当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