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促进转岗就业、内部退养、公益性岗位托底等多渠道解决人员分流安置;加强社保力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落实资金保障,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财政部则通过进一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给企业和市场主体留有更多可用资金支持供给侧改革。
国土资源部联合五部委下发《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出台了多项有针对性的措施,如适度增加用地指标、以多种方式灵活供地、部分产业可保持用地性质不变、设立地役权,解决小面积土地需求,等等。同时,国土资源部一方面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工作,通过地方自查、督察核查等方式,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促进土地消化和盘活利用;另一方面,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创新驱动,盘活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及房产。
攻坚 :积极引导,三个维度推动改革深入
虽然地方供给侧改革已进入“躬行探索”、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但是调研也发现,在地方供给侧改革方案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应当注意的问题,具体而言:
各地市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面,还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某些省份在涉及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具体产业政策中,规划过细,有的具体到细分行业的发展目标,还有的甚至细化到具体的产品发展规划。部分省份的供给侧改革方案中,包含较多行政干预措施,有可能形成新的供给约束。比如东部某省的方案设定目标,九大产能过剩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力争回升到80%以上(2016-2018年)、工业品产销率达到99%左右(2016年)。这些指标做硬性规定,有违市场规律,会进一步扭曲企业经营行为。个别省市在制定本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案时,顺便出台了一些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政策。例如某省的一项政策规定,要制定优质产品目录,安排数亿元财政资金鼓励省内主要用户扩大利用本省产品,对使用本省优质产品达到一定量的单位给予奖励。“补短板”措施偏重硬件设施,对完善要素市场、社会保障、产权保护等软性设施方面的短板则重视不足。
还有个别省市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领会仍然不够深入,没有脱离长期依赖需求侧管理的惯性影响,缺乏对本地供给侧矛盾的深入分析,提不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将大量的前期已经确定的改革措施甚至日常工作纳入供给侧改革方案,或者单纯照抄照搬中央文件精神,用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供给侧改革。这样的改革方案,经过地市各级层层照转,中央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在这一地区将会落空。
以上这些现象,需要积极加以引导。如果能够及时避免各种偏差,地方供给侧改革将呈现因地制宜、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长期来看,供给侧改革推进的深度,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衡量和比较:
转型的力度。转型需要依靠完善的要素市场和强大的社会保障,推动生产要素从供给过剩、供给老化的行业向新供给形成、新供给扩张的产业转移。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尽量避免直接行政干预或力挺“僵尸企业”。有些地方政府对“僵尸企业”难以割舍,主要还是担心社会稳定,与其将宝贵的财政和信贷资金给“僵尸企业”输血,还不如用这些资源建设要素市场,提供社会保障,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
放手的效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地方政府很容易将其理解为用行政或计划手段“调结构”,而不是用改革的办法促进结构调整。很多地方官员,内心还是不太相信市场的力量,习惯用计划或规划的手段进行行政干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而在具体执行中,应遵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方针,大力清理各种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税收负担,放手让企业轻装上阵,释放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
改革的深度。要看五大要素市场化的程度是否有实质性提高,医疗、教育、能源、交通、通信等关键产业和领域的改革是否有突破。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提高要素供给效率,全面降低要素供给成本,让人口与劳动、土地与资源、金融与资本、技术与创新、制度与管理五大财富源泉充分涌流。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地方是推进改革的重要力量。因此,只要地方政府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案制定和实施中,全面准确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和指导思想,大胆创新实践,中国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必将焕发出新的动能。
(滕泰 张海冰 作者分别系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