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政策体系解读今天播出:扎实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发挥投资关键拉动作用。
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
加快组织实施白沟河治理工程,力争年底前完工。持续推进北运河综合治理工程、永定河综合治理工程等续建项目。强力推动南水北调“北三县”供水工程、龙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大清河治理工程,霸州、大城等县域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6月份后陆续开工建设。加快推进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洼蓄滞洪区等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早日达到开工条件。启动东淀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永定河泛区安全建设、潮白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等重点工程前期工作,为争取上级资金做好项目储备。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清单,加强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并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
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全力做好地方保障工作,加快京唐铁路、天津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铁路、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R1)、北京市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等在建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为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提供有力支撑。优化提升区域路网布局,积极谋划开展域内高速公路项目研究,开足马力加快省道S222胜芳绕城段等重点在建项目及安石路、厂通路等北三县与通州区跨界道路建设,确保国道G230通武线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2022年6月底前开工,全面提速普通干线新改建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力争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243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建设改造任务;高质高效完成省2022年度新增农村公路改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危桥改造等建设任务。
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服务。
对建筑工地除存在重大安全和风险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外,一律不责令停业施工或停业整顿,切实保证项目正常施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部成立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实行“一项目一民警”联络机制,维护重大项目周边治安秩序。
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实施常态化推介民间投资项目机制,定期推介一批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推动列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实施,在公共服务领域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攻关突破。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通过采取后补助等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市级、县级分别负担50%),加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推荐指导我市企业争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奖励支持。
深化审批制度创新。
大力推广社会投资新建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经验做法,通过推行“标准地”出让、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模拟审批等举措,优化社会投资新建产业项目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