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民生需求全方位、多样化、个性化的今天,社会公平如何体现?
马福云
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温饱问题、生存型需求等基本得到解决,人们的发展型需求表现为全方位、多样化、个性化等特征。面对人们需求的升级,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时,社会公正依然是基本准则。社会公正,意味着人们的所得更多地是其所应得,是人们高层次的理性需要和精神追求。
首先,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标准与质量,补足民生短板,保障全体民众生存型需求,不断满足民众的发展型需求,使得社会政策确实可以托得住、也不算低的民生底线。
其次,要切实强化弱势群体的扶助,对于因为自身等原因导致的弱势群体,要有针对性的采取切实有效的扶助措施,分类、按需、保质进行资助扶助,满足不同弱势群体有所侧重的各方面所需,保障其社会生产生活不低于社会一般水平。
再次,推动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等政策更具普惠性,推动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政策更具福利性,建立健全开放、公正、自致的职业体系结构,引导广大民众通过自我努力争取出彩的机会,以权益、机会和规则的公正确保程序公正,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主持人
《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怎样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与启示?
马福云
随着时代变迁、理念进步,人们面临形势背景与难题问题不同,人们关注“枫桥经验”的重点及内容也有所差异。但是“枫桥经验”中所蕴含的群众路线、群众工作的智慧依然焕发出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是“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问题不上交”。在枫桥经验中,无论人们面对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都会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放在中心地位;始终做到相信群众、团结群众、依靠群众,运用群众工作路线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矛盾;只有真正尊重民意,依靠最大多数人民群众开展工作,才能赢得民心、汇集民力,就地化解涉及群众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枫桥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有三:
一是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共建。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基础在基层社区。广大群众长期生产生活在社区,对社区各种人与事的感知认识更为清楚彻底。社会治理以共建为基础,要把群众动员起来、让群众参与进来,站在群众视角、通过群众口舌可以使得基层很多矛盾与难题在协商中得到较好地解决。
二是重视群众,让群众参与共管。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从朝阳群众到西城大妈,再到海淀网友无不深深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让群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中、参与到基层管理中推动共管,既保障了管理信息的真实与充分,也就赢得民心,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当群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时,基层管理的矛盾难题基本可以得到较好地解决。
三是服务群众,让群众切实共享。在调动群众参与共建共管的基础上,要推动群众的共享。尤其是在新时代,伴随政府公共服务的强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政府基层管理越来越多地从硬性管控转向软性服务、从事后治理化事前服务。这就要在动员群众自助、互助服务同时,更多地去引导群众去助他,更多地帮助需要帮助的群众来共享,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互助、助他的愉悦感,在助人服务中提升治理水平。
主持人
《决定》提出要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方面应如何理解和把握?
王茹
目标评价考核要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采用目标体系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相结合的方法,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目标评价考核的内容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主要评估各地区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要突出公众的获得感,将公众满意程度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目标评价考核体系。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企业要树立红线意识,全面建立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对照《环境保护法》规定的12项法定环保责任,认真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树立问题导向,确保环境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考核奖惩到位。在政府监管责任方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同时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督察等结果进行考核监督。通过权责清单等方式建立分工明确、责权清晰的生态环境监管保护工作体系,推动问责制度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主持人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决定》做出了哪些新论断、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马福云
一是社会治理体系的新论断,《决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其中“民主协商、科技支撑”是新增内容。民主协商,意味着参与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要通过民主协商方式进行沟通,推动着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畅通和规范。科技支撑,意味着发挥科技在社会治理、治理智慧化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科技支撑推动治理更智慧,利用科技力量来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水平。
二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新论断,《决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其中“人人享有”为新增内容。社会治理共同体,意味着不同社会治理主体间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也要求各主体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决策,以达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而人人享有则要求通过社会的良治、善治为人们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以良好的治理成效,让人民群众共享新时代的美好社会生活。
三是加强边疆治理,推进兴边富民的新论断。我国边疆地区远离中心城市,多为农村地区,一般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但是边疆地区是我国边防前哨,又具有特殊的地缘重要性。因此,要推动采取有针对性、差异性的政策措施,集中资源推进追赶型跨越发展,推动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将《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落到实处,让沿边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主持人
《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其中在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面如何科学管理和推进?
王茹
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是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
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首先要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坚持“垃圾是误置的资源”,重点是遵循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实现垃圾减量化必须关口前移,在限制使用塑料制品、推进绿色设计、抵制过度包装等关键方面发力,从经济活动的源头推进节约资源和减少垃圾产生。再利用要求产品和包装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反复利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尽量延长产品的使用期。再循环要求产品在完成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既包括用废品循环生产同类型产品的原级再循环,也包括将废品转化为其他产品原料的次级再循环。只有真正把循环经济理念贯穿到生产生活的全过程,才能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污染排放的减少。
其次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完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分类投放是垃圾分类的重要前端环节,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以宣传和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垃圾分类常识,提高垃圾分类意识。以制度和政策加强对垃圾分类投放的正向激励和监督约束,推动全社会共同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是垃圾分类的中后端环节,反映垃圾处理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目前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问题仍较为突出,对末端垃圾处理提出挑战。须加快完善管理体系,对环卫公司、运输团队、垃圾处理厂等关键机构和节点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主持人
《决定》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有何意义?
马福云
首先,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夯实了基础根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意味着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定位清晰、治权匹配,政府、社会、民众社会治理各主体通过社会事务协商共治来发挥各自职能,推动协同治理,使得社会治理各主体成为相互依存的有机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有矛盾,但少有冲突;有对立,但少有对抗,这种共同体建设使得平安建设具有了深厚的基础根基。
其次,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创造出新方式方法。为建设平安中国,一定时期以来大多采取管控社会矛盾、控制社会冲突的方式进行,看人、控事使得平安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多。这在短时期容易发挥作用,但是治标不治本,难以长久解决根源性矛盾问题。而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则从根源上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并通过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方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权益,以维权推动维稳,从而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全新的方式途径。
再次,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指明了发展趋势方向。在人为采取管控社会矛盾、控制社会冲突,以看人、控事方式推动维稳难以长远解决矛盾问题的背景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则可以为矛盾问题的解决提供根治办法,从而为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未来工作重心的转型发展指明了趋势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