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
“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铿锵有力。
“党纪严于国法,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工作报告中深刻总结。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阐明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纪律约束的深刻内涵,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从严治党、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就在六次全会前夕,由中央纪委、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一书出版发行。
工作报告在总结工作体会时深刻指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是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
“如果我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走到今天。”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在庭审中痛心疾首。
无数案例证明,“破法”者无不始于“破纪”。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严于国家法律。如果混淆了纪律和法律的界限,把违纪当成“小节”,党员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就会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正常状况。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正是针对党内法规中纪法不分的问题提出来的。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按照这一理念,修订的两部重要党内法规。
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高标准,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逾越的底线,标明了管党治党的戒尺。
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
1月19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上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中国民用航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来振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在违纪事实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是两人的共同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肃查处周永康、令计划违纪违法案件,消除了党内重大政治隐患,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纪律检查机关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渗透,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欺瞒组织等问题。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和派驻监督的重点。
《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把“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单列一章。“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总书记的讲话振聋发聩。
从已巡视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党章党规党纪得不到严格执行,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无视组织原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工作报告指出,要严明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审视、去警戒。
政治纪律就在你我的身边,千万不要以为政治纪律与自己无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共列出18条。比如,通过信息网络、论坛、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严明政治纪律,必须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崔少鹏表示。
实践好“四种形态”
河南省去年给予党纪处分2万余人,其中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占近八成;
江苏省去年立案1.8万件,党纪轻处分占比73.8%;
……
这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的一个缩影。
工作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纪委的职责定位、方式创新、作风转变,都必须充分体现这个一贯方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谈话函询力度,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森林”;对审查对象以“同志”相称,从学习党章入手,重温入党誓词,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所有这些,无不体现着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
实践好“四种形态”对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作报告要求各级纪委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工作报告提出,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研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对此,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告诉记者,这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实践,建立覆盖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的国家监察体系,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记者 王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