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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猛:经济增长了,就一定能够去杠杆吗

  去杠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既需治标之举,更要治本之策。在讨论去杠杆的治本问题时,存在不同说法。比如,有人提出“通货膨胀说”,即通过不断增发货币,以通货膨胀的方式最终来稀释掉存量债务。这一说法遭到很多质疑与否定。相比之下,还有一种说法目前得到不少人的支持——“经济增长说”,即通过促进经济增长的办法,来达到去杠杆的目标。

  “经济增长说”是有一定学理支持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理由:一是能力论,即通过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政府、企业和家庭的收入汲取能力,为实现或扩大收支盈余进而偿还债务奠定基础; 二是稀释论,即通过加快经济增长,让分母端的收入增速跑赢分子端的债务增速,从而降低债务与GDP之比;三是代价论,即与其他几种去杠杆途径如财政紧缩、金融抑制、通货膨胀、债务核销、资产重组等比起来,经济增长面临的阻力最弱,代价最小。

  不可否认,与“通货膨胀说”等比起来,“经济增长说”有一定的说服力。从大环境改善来说,经济增长也是一切手段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但就具体对应关系来看,是不是只要经济增长了,就一定能够去杠杆?这里面存在一些常识和逻辑误区。

  不能完全指望有效供给

  当前,经济运行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有效需求不足。金融市场特别是银行大量资金有“脱实向虚”的趋势,通过加杠杆方式,从实体经济进入债券市场或其他金融市场,追逐有限的资产。在此情况下,倘若一味地刺激经济增长、提振供给效率,有效需求不足的症状只会暴露得更彻底,企业的营销压力、财务压力及总体杠杆水平势必攀升得更高。

  诚然,通过推动传统产业变革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以及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促进有效供给的办法,可以部分满足部分升级需求。但完全指望于此,未免有点不切实际。这是因为,需求低迷有其内在原因。

  比如,凯恩斯主义理论认为,消费取决于现期收入水平。如果现在的收入越高,则消费率越高。又如,生命周期理论认为,消费取决于一生总收入。如果老年和少儿人口抚养比越高,则消费率越低。还有,预防性储蓄理论认为,消费取决于预期的未来不确定性支出。如果预期到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支出越多,则消费率越低。

  现实中,中国家庭的预防性储蓄动机强烈,存在“有钱不敢花”的现象,这也是我们的总体储蓄率为什么能够超越日本、韩国的一个关键原因。换言之,如果制约有效需求的瓶颈没有得到化解,那刺激经济增长、提振供给效率的后果必然是加杠杆,而不是去杠杆。

  别只看负债率指标高低

  “经济增长说”隐含着一个逻辑前提,即经济增长是原因,债务增减是结果,通过调整原因,可以改变结果。可问题恰恰在于,二者究竟孰是因、孰是果,迄今为止尚无定论。

  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教授卡门·莱因哈特和肯尼斯·罗格夫撰写的论文“债务时代的增长”,是很多政策制定者和理论研究者喜欢引用的一篇重要文献。该文主要结论是,高债务将严重损害经济增长。具体而言,90%是公共债务与GDP之比的一个临界值。若杠杆率高于90%,经济增长速度就会骤降。此文解释,较高的公共债务水平将对经济活动产生挤出效应,损害企业家创新,由此阻碍经济增长。很显然,在这篇文献中,经济增长被看成一个结果,债务则被看成是其中原因。

  援引此文,并不代表就完全认同文中观点。实际上,“90%”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事实上,一些国家负债率明显超过警戒线,但主权信用状况依然良好,尚未露出公共债务危机的苗头;一些国家的负债率指标并不高,但危机没有放过它们。这就像烧开水一般,在一些地方要烧到100摄氏度,而在有些地方90摄氏度便烧开了。

  换言之,若非经过科学、严密地论证来说清楚经济增长与债务之间的因果关系,“经济增长说”便失去了逻辑上的严谨性。

  治本之策在于改善分配

  要拨开去杠杆的云雾,就必须跳出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框框。否则,我们的认识只能徘徊在“大政府”或“小政府”里,解决方案也只能停留在“加强政府管制”或“放松政府管制”上。

  坦率地讲,要真正实现“去杠杆”目标,需要我们拿出勇气回到经典,沿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逻辑,深刻把握问题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触及债务问题的本质性缘由。

  从本质上看,债务是过剩经济的产物,而不是短缺经济的结果。当然,这个过剩并非绝对的过剩,只是相对的过剩。在化解生产相对过剩的过程中,一系列金融衍生品出现了,其主要职责是将人们的需要转化为经济学意义上的需求,帮助其实现“超前消费”。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超前消费”也是有代价的。关于这一点,已经清晰地烙在了各个国家政府、企业和家庭的资产负债表上。在特定经济、社会和政治条件下,债务杠杆还会在政府、企业和家庭之间转移、转化。

  就此而言,去杠杆的正道在于改善分配:一方面,要改善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间的分配,扭转“虚火”过旺的局面,切实破解资金“脱实向虚”的难题。在做强实体经济的同时,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形成统一高效的金融监管体制。另一方面,要改善产业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分配,整体改善国民的实际支付能力。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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