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部署,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们党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党内监督工作水平。
从担当的历史使命高度认识和把握加强党内监督的现实意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伟大而光荣的历史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完成这一崇高的历史使命,关键也在党。加强党内监督,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更好地担当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光荣而伟大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加强党内监督是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而只有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才能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要看到,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
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从我们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无论是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还是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无论是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还是保证权力的正常运转,都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既是预防腐败的闸门,又是查处腐败的利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践行根本宗旨高度认识和把握加强党内监督的内在逻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造福,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执政理念,也是我们党的初心。加强党内监督,就是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更好地造福人民,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从这一意义上讲,加强党内监督是践行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而贯穿党内监督始终的一条逻辑主线是“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
有权必有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逻辑起点。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而必须正确行使,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加强党内监督的实质,就是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促使党员干部履行责任,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用权必担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逻辑延伸。权力是实现职责的必要手段,尽责是行使权力的必然要求。党员干部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谁用权,谁就要对用权的结果承担责任,不能只用权不承担责任;在什么事情上用多大权就要对什么事情承担多大责任,不能用大权担小责。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滥权必追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逻辑结果。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可以造福人民,滥用权力则会祸害群众。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领导干部用权决不能偏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不能随心所欲地用权,决不能超出职权范围用权,对于滥用权力的必须追责。通过党内监督,让领导干部对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产生敬畏感,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滥用权力。
从履行政治责任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加强党内监督的实践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直面当前党的建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针对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明确措施,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具体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加强党内监督的实践要求,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自觉行动。
首先,加强党内监督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其次,加强党内监督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加强党内监督,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完善、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再次,加强党内监督必须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决不允许拒绝监督、逃避监督。
最后,加强党内监督必须强化落实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要把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事实证明,只有加强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才能实现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牛余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