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秋石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大战略思想,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深刻认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世界大势,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大势所趋,是我们党处在今天的历史方位上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它所着眼的不仅是当下,而且是为万代计、为长远谋,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根本的制度性基础。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既是我们必须不断推进的伟大事业,又是我们开辟未来的根本保证。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不仅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成功发展道路,创立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立于时代前沿、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而且形成了一套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成功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
坚定制度自信并不是说我们的制度已经尽善尽美。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有些方面甚至成为制约我们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原因,成为我们的一个很大短板。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确定这样一个总目标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逻辑。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其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科学回答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未能很好解决的重大历史课题的现实需要。纵观社会主义从诞生到现在的历史过程,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的全新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没有解决得很好。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经历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很多是预测性的。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不久就过世了,没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个问题。苏联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下了严重错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辛亥革命之后,中国人就一直在寻找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家治理体系,社会各种力量进行着激烈斗争。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时也送来了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理念。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不断探索这个问题,虽然发生了严重曲折,但也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取得的进展尤为显著。现在,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当然,我们还有很多不足,还需要完善和发展。我们要立足于世界社会主义治理史的大视野、站在解决“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国家治理问题。
同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涉及“现代化道路”问题。冷战结束后,西方就有人提出“历史终结论”,意即现代化的道路只有一条,任何国家要实现现代化,都只能走西方道路,中国也不例外。然而事实是,条条大路通罗马。历史没有终结,也不可能终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给予“历史终结论”有力回击,向世界说明了一个道理: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我们要坚定信心,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走下去,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
顺应信息革命潮流的客观需要。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变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顺势而为、应时而动。从国际看,当前国际力量对比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积极变化,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正在改变全球政治经济版图,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大势难逆,以西方国家为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出现变革迹象,但争夺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主导权的较量依然十分激烈。现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国内国际联系更为紧密,国内治理与全球治理更加交织互动,只有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使国内治理更好融入全球治理,才能真正使治理现代化。
从社会发展史看,人类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正在经历信息革命。农业革命增强了人类生存能力,使人类从采食捕猎走向栽种畜养,从野蛮走向文明。工业革命拓展了人类体力,以机器取代了人力,以大规模工厂化生产取代了个体工场手工生产。而信息革命则增强了人类脑力,带来生产力又一次质的飞跃,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军事等领域产生了深刻影响,对国家治理带来新的挑战。面对信息革命带来的新机遇,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学会运用信息化革命带来的新的方法手段,优化治理过程,提高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从理念到实践、从制度到能力的全面提升,把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治理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治理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前我们讲过很多现代化,包括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等,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第一次讲。这是改革进程本身向前拓展提出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认识、对国家治理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
围绕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总目标的统领下明确了深化改革的分目标即“六个紧紧围绕”: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深化党的建设体制改革。这“六个紧紧围绕”既是深化改革的分目标,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分目标和路线图,是今后国家治理的重点和着力点。不仅如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还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那就是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进言之,一个总目标、“六个紧紧围绕”、2020年,这就是我们党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顶层设计。我们必须认识到,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
中国是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我们党在这样一个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解决好当前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都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特别是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我们之后的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法治体系就是法治建设的“纲”,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就要把这个“纲”举起来,就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其中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制度建设是当今国家治理中的关键一环。“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理国家,制度是起着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要的就是完善和发展我们的制度体系。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他一直思考这段话,所以,在主持起草十八大报告时,他要求提出制度建设的目标;在主持起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过程中,他要求围绕制度建设提出一个总目标,并用它来统领各领域的改革。由此看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思考国家治理问题时,是从制度出发的,考虑的首先是制度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制度建设的首要问题是模式问题。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们今天的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同时,坚定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把自信与改革创新结合起来,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使我们的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在制度建设中,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首先要解决好,因为它们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能否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抢占价值体系的制高点。
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处理好几个关系
我们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上遇到的问题是极其复杂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任务必然是长期的、艰巨的,需要进行长时间的艰辛探索和艰苦努力。我们要善于观大势、谋大事,充分运用唯物辩证法观察和处理问题,特别是要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几个重大关系。
党的领导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党的领导保证国家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另一方面,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
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动力源泉和法治保障。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要构建和完善一整套国家制度,提高治理能力,而法律是国家制度的最重要内容,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下的中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进入矛盾凸显期,大量的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关。要深化改革、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需要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也要求全面深化改革。要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通过改革,可以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活力、释放动力。在实践中,我们要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用改革来推动法治建设,同时用法治来规范改革,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发展的关系。这个关系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因为它关涉方向和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往哪个方向走?是回到老路还是走邪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此给出了明确回答,那就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如何完善和发展?那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言之,我们必须完整理解和正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这个总目标中,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这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全面的。
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关系。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是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走向中国的进程。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没有与世隔绝的孤岛,各国发展环环相扣,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也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关起门来进行治理。特别是随着全球性挑战增多,全球治理体制变革正处在历史转折点上,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已是大势所趋。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立足于全球视野来看待国家治理,把国家治理的外延延伸到全球治理,在做好国内治理的同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另一方面,也要立足于国家治理来看全球治理,积极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继续丰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主张,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为全球治理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
历史总是要前进的,历史从不等待一切犹豫者、观望者、懈怠者、软弱者。只有与历史同步伐、与时代共命运的人,才能赢得光明的未来。只要我们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只要我们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凤凰涅槃的决心,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敢于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矛盾,把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到底,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