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市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 胡雪峰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西方经济学的供给学派不是一回事,不能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看成是西方供给学派的翻版,更要防止有些人用他们的解释来宣扬“新自由主义”,借机制造负面舆论。对此,我们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实践,深入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西方供给学派在背景、本质、内容及政策含义,特别是背后蕴含的思维方法方面存在的本质区别,从而在比较分析中加强鉴别、深化认识、把握实质。
背景:成长接续而不是滞胀泥潭
西方供给学派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当时,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出现经济增长速度显著下滑甚至负增长、就业恶化与通货膨胀加剧等长期并存的现象,即“滞胀”。在此形势下,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失效,强调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的供给学派提出减税、削减政府开支、限制货币发行量等政策建议,被1981-1989年在任的美国总统里根采用,形成了所谓的“里根经济学”。
供给学派或里根经济学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背景条件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很不相同。首先,在经济增长方面。美国经济增长率在1970-1982年间下降到2.5%,与1960年代的年均4.5%相比,虽然只下降了2个百分点,但下降幅度高达45%,尤其是在1974、1975和1980、1982年四年出现了负增长。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率虽然逐步下滑至2015年的6.9%,但与西方“滞胀”时期的动辄负增长有着本质区别,而且与世界主要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相比,仍处于较快的增长区间,正处于“中高速”的经济发展新常态。第二,在就业方面。美国失业率从1970年初的4%逐步上升到1983年前后的10%以上,是“二战”后的最高水平。我国2008年以来历年城镇新增就业均在1000万人以上,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31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仅4%,大城市调查失业率在5.1%左右,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第三,在物价方面。美国的通货膨胀贯穿于整个1970 年代,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在1974、1975和1979-1981年等五年间都超过了10%,最高在1980年达到14%。我国自2012年以来CPI基本维持在3%或以下水平,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自2012年2月以来连续负增长,呈现出的景象与通货膨胀明显不同。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问题倒逼下的必然选择。这些矛盾和问题近期主要表现为“四降一升”,即经济增速下降、工业品价格下降、实体企业盈利下降、财政收入下降、经济风险发生概率上升。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结构性的:首先是结构性的供给过剩。最近10多年来,我国相当一部分供给能力是面向外需形成的出口导向型产能。比如,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2001年仅2.1%,到2007年攀升至8.7%,2014年回落到2.7%;货物出口与最终消费的比例,也是在2007年达到历史性高点68.6%,而2001和2014年分别为32%和43.7%。这种升与降的过程,实质是要素资源配置结构调整的过程,大量资源围绕出口进行布局,而当前国际市场增长放缓,我国出口优势和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模式面临新挑战,依靠内需无法充分消化这些产能,有些甚至可能无法转向内需,产能相对过剩的矛盾就凸显了出来。其次是结构性的需求分化。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13亿多人摆脱了物质短缺,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与此同时,随着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品质要求明显提高,消费结构升级并向多样化、高端化、服务化转换,需求层次趋于细化、个性化。第三是结构性的供需不匹配。消费者的需求变了,供给的产品却没有变,质量、服务跟不上,或者是在总量上产能没有问题,但在质量、品种、规格、安全性等方面跟不上,导致消费者将大把钞票花费在出境购物、“海淘”购物上;或者是在诸如养老、教育、医疗等服务领域,仍然存在供给不足,原有的供给结构越来越不适应市场需求变化。
归根到底,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背景是随着需求结构的明显变化,供给结构调整明显滞后于需求结构升级;根本目的是提高供给质量满足需要,不断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面临的主要矛盾,使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因此,试图用西方供给学派或里根经济学来理解甚至指导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只能是南辕北辙。
面对滞胀局面,西方供给学派提出以减税、减少政府管制等为主要内容的政策主张,认为政府减税并配合解除管制,人们就会提高劳动积极性,企业就会增加投资,从而增加产品供给、促进经济增长;与此同时,供给增加将促使产品价格下降,解决通货膨胀问题。特别是供给学派提出的“拉弗曲线”认为,减税带来的经济增长效应能做大税基、增加税收总量,成为里根政府大幅削减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理论基础。西方供给学派这种以减税为重点的生产端刺激,在一定阶段产生了一些积极效果,但“拉弗曲线”很快就被证伪了,美国联邦财政连年出现巨额赤字。总的来看,西方供给学派虽然突破了“需求创造供给”的凯恩斯主义思维定势,但在方法论上重复了凯恩斯革命,本质上仅仅是从外部非市场部门输入某种矫正性力量。这种刺激性矫正如果“药方”合适,是能够释放一定的政策效应的,但超过一定限度,就会面临刺激收益弱化的问题,甚至造成巨大的失衡偏差。凯恩斯革命被认为最终导向了“滞胀”,里根经济学则使美国从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沦落”为世界上最大的债务国,同时大幅度挤压了低收入阶层的社会福利水平。
面对“四降一升”及其背后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包含了结构性减税、简政放权等实践证明能够激励生产端积极性的政策选项,但绝不只是一个税收和税率问题,而是一场坚持问题导向的改革,是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来解决供给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的组合拳,是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早已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造成当前产能相对过剩、有效供给不足等结构性矛盾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资源优化配置还存在机制体制方面的障碍,市场尚未很好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正如权威人士在《七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指出的,“五大重点任务”的具体内容非常多,但病根都是体制问题,解决的根本办法都得依靠改革创新。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的题中之义,是一场聚焦于解决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改革攻坚。比如,在“去产能”方面,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必须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加快推进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在“降成本”方面,降低企业负担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力成本、税费成本、财务成本、流通成本等,必须精简和加快行政审批,改革社会保障、财税、金融、流通等体制,通过最大限度减少“无谓消耗”、“跑冒滴漏”和全要素生产率中的“负能量”,改善微观主体的财务结构;在“补短板”方面,提高供给品质,扩大在高端产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以及人力资源等领域的有效供给,必须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加快落实投融资、价格、生态文明和人才等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建立有效激励创新创业的制度环境,引导资源和要素配置到改善供给结构亟需的方向和领域去。
诸如此类的各项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进行了梯次接续、前后衔接的部署,改革的方向是“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总体上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将是一次短期激励与中期制度建设、长远预期塑造相结合的改革实践,其内涵与影响必然是西方供给学派所不可望其项背的。
第三,在涉及改革领域方面。与西方供给学派专注于经济领域不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生动实践,其内涵与外延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比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强调“社会政策要托底”,注重从思想、资金、物资等方面充分准备,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公共服务,切实守住民生底线。可以说,这点最为充分地体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但将“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作为根本,更通盘考虑各阶层人民的利益,强调更好发挥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把重点放在兜底上,尤其重视低收入群众的利益和保护。这一点,恰恰与西方供给学派在减税的同时减少公共福利、降低社会保障水平形成了鲜明对比。
再比如,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题中应有之义”,是“评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求生态”、“盼环保”新期待的积极回应。保护生态环境必须更加注重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加快发展绿色产业,既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又从源头上降低能耗排放,而这样的任务只有在不断“去产能”、“补短板”的过程中才能实现。
总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综合研判世界经济形势和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的重大决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根基是也只能是我国国情和发展实践,其理论支撑是而且必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新时期的创新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意义将超越而不是复制西方经济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