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是经济全球化、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吸引优质生产要素的必然选择,是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重要举措,是打造区域竞争优势的有效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今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把加快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之一。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把营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重要发力点,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需要我们用改革思维、绣花功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破除一切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把河北打造成为开放的高地、投资创业的首选地。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要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原则,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项目落地。要全面梳理并消除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各项隐形门槛,使得各类市场主体能享受平等的准入标准和优惠政策。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审批和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一枚印章管到底,清单之外无审批”。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大幅度减少申报材料和前置条件。依托“互联网+”打造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尽快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
规范政府履职行为,提升政府监管部门“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更深层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综合执法改革,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全面推行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智能化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多重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和执法效能。完善公开透明、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增强检查精准性,减少检查重复性。对于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和前沿领域,建立“包容期”管理、“容错”管理等能动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通过前瞻性立法为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为投资者提供高效精准、公平普惠的“保姆式服务”。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帮助企业了解掌握、用足用好各项惠企政策,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深入开展“千所联千会”等法务结对帮扶活动,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和合法合规水平。拓展完善“包联制”等长效化政商联系机制,形成“企业需求清单”,谋划推出务实管用的实招硬招。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建立办事人员服务承诺制度、服务对象评价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打造“冀时办”升级版,尽快实现便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全覆盖,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扎实推动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国家出台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1+20”配套政策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制定具体实操细则,把这些有温度、实打实的政策宣传好、解读好、落实好,让好政策惠及所有企业和老百姓,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全力打造低成本、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当前,要使实体经济有更大发展空间,首要的是降低实体企业的税费成本、要素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等,提振发展信心。要严格执行国家降税减费政策,公布相关收费目录清单,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推行涉企优惠政策“免申即享”,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惠企利民机制,使政策红利能直达中小微企业。
着力强化要素供给。加强项目建设用地、用能、环保、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模式,提升项目建设质效;迈开两条腿、对接各部委,争取国家支持,走出单纯比拼税费优惠政策的误区,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带来的政策红利,推动河北长远发展。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桩”作用,建立信用监管平台,健全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和社会失信名单公布管理制度,全过程强化信用约束,探索建设信用修复机制,增强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补偿、赔偿与追究制度,加大对违反诚信原则、不守法律底线、侵害企业权益行为的治理力度。
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为企业投资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优化营商环境,基础设施是关键。当前,要紧紧抓住中央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机遇,完善我省各类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提高对现代产业的吸纳和集聚能力。提升交通物流保畅能力,优化区域综合立体交通网,建立完善联通内外的物流基础设施,引进物流总部和龙头企业。稳步推进能源革命,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保供水平,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完善配套设施。对于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产业而言,人居环境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投资者不仅注重“九通一平”等生产性基础设施,而且注重园区的生活配套设施。各类经济园区应加强配套建设,通过产城融合来降低房租和居住成本。鼓励开发区实施“项目代建”模式,为入驻项目提供完善的硬件设施、全方位的人性化服务,使前来投资的企业能够专心产品研发、生产经营。
提升开发区和自贸试验区能级。各类开发区特别是经开区和高新区是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招商引资的主力军、项目建设的主阵地。加快提升开发区和自贸试验区的创新能级、产业能级、服务能级、管理能级和品牌能级,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强化改革赋能、激励考核、示范引领,以“去行政化”为导向,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通过科学赋权放权,提高开发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能力。强化重大招商平台功能,建立健全专门招商机构,张开双臂拥抱央企、著名民企和世界500强企业,全面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法治保障
良法善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市场主体的最好保障。要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从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法治保障。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离不开系统完备的制度支撑。各级政府部门要主动与人大及司法机构沟通衔接,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重点抓好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务服务、数据安全共享等领域法规建设。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两个评价体系,对照国际国内先进做法,建立健全我省营商规则体系。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进一步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畅通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渠道,使政府行政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全过程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行涉企执法检查权责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行业执法标准与尺度,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对逐利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纠正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行为。实施“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行动,制定和发布“免罚轻罚”清单,对查封、扣压、冻结企业涉案财产要依法处理。创新部门联合监管、联动执法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只有着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热情、创新活力和全社会的创造潜能,才能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奠定坚实基础、提供强大动力。
(作者:武义青、张云均 系河北经贸大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