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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 ——在社会建设上

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作出的庄严宣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这一奋斗目标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具体行动,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民生保障事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和全方位跃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为现实。

原创性思想引领社会建设领域变革性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社会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引领我国社会建设领域的变革性实践深入推进。

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推进社会建设。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既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又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全面升级。正是基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出台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决策和科学举措,将社会建设领域的变革性实践全面引向深入。

明确“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社会建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构成新时代社会建设的理念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将共享发展理念的内涵概括为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充分体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深刻体现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唯物史观。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我国社会建设全面加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发展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明确“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以扎实的行动回应人民对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期盼,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明确“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明确促进共同富裕要把握好的原则: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循序渐进;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这些重要论述,大大深化了对共同富裕的理论认识,明确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明确提出一系列具体民生领域的新理念新思路,为各方面民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理念,指导我国脱贫攻坚的成功实践;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为新时代更好地实现住有所居指明了方向;提出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指导新时代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提出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出社会保障的科学定位和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推动社会保障事业步入全面发展快车道;提出“生命至上”“健康优先”等理念和健康中国战略,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等等。

社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我国社会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在收入分配、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等一系列顶层设计纷纷出台,为新时代进一步深化社会建设与民生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清晰的目标指向和行动方案,民生保障事业实现全方位跃升。

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持续奋斗,我国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其中,原来生存环境极其恶劣的960多万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通过易地搬迁得到根治。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使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高度赞誉。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评价道:“过去10年,中国是为全球减贫作出最大贡献的国家”。

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5万元;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超过37辆;城镇化率达64.72%,比2012年提高约12.1个百分点。文化旅游、健身休闲已经成为大众消费、时尚消费,城乡居民精神生活越来越丰富。2017年,我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3%,根据联合国的划分标准,跨入富足区间。2018年至2021年我国居民恩格尔系数基本保持在富足区间,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

教育事业全方位跃升。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之比在2012年首次突破4%后,连续保持在4%以上,奠定了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从2012年到2021年,全国幼儿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其中,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30%提高到57.8%,进入世界公认的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目前,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达2.4亿,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8年。这些数据反映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全方位跃升和国民素质的快速提高。

就业发展全方位跃升。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2012年以来,我国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以上,失业率稳定保持在较低水平;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比从36.1%提高到2021年的48%;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就业人员工资大幅增加,城镇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分别从46769元、28752元增长到106837元、62884元,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290元增长到2021年的4432元。就业歧视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的解决取得积极进展。

社会保障事业全方位跃升。新时代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步入全面发展快车道,建立了世界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呈现出与国民经济相得益彰的发展局面。从2012年到2021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7.9亿增加到10.3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由5.4亿增加到13.6亿,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从2015年的29.27%降至2020年的27.7%,全民医保目标基本实现;社会救助实现应救尽救,全国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330元、172元,增长到2021年的每人每月711元、530元;面向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的福利事业也在不断发展。

医疗卫生事业全方位跃升。从2012年到2021年,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卫生技术人员、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和每万人口全科医生等主要医疗卫生指标均大幅提升,城乡居民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持续减轻,被世界卫生组织评为全球十个妇幼健康高绩效国家之一。面对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我国新冠肺炎死亡病例数、住院病例数远低于全球平均值,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住房保障全方位跃升。从2012年到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32.9平方米增加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37.1平方米增加到48.9平方米;新建住房质量不断提高,人居环境不断优化。特别是在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方面成效巨大,全国城镇棚户区改造惠及9000多万居民,老旧小区改造惠及2000多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坚持“房住不炒”理念,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得到全方位加强。

10年来,我国社会建设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民生保障实现的显著跃升,充分证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性和真理性,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巨大优势。面向未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中国人民必将稳健走向共同富裕,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上不断取得更大进展。

(执笔:郑功成)


创造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思想纵横)


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顽疾。反贫困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着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绝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将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更大决心、更精准思路、更有力措施,采取超常举措,实施精准扶贫方略。我们党确立不愁吃、不愁穿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目标,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实施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五个一批”,实行“军令状”式责任制,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组织实施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党和人民发扬钉钉子精神,披荆斩棘、栉风沐雨,敢于啃硬骨头,攻克了一个又一个贫中之贫、坚中之坚,经过8年持续奋斗,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国情,把握减贫规律,出台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坚持党的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形成脱贫攻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坚持精准扶贫方略,用发展的办法消除贫困根源;坚持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坚持弘扬和衷共济、团结互助美德,营造全社会扶危济困的浓厚氛围;坚持求真务实、较真碰硬,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脱真贫。这些重要经验和认识,是我国脱贫攻坚的理论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看,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要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制度机制,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更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乡村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要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振兴乡村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整体素质。发展以电商为代表的“互联网+现代农业”,有效破解农产品供销信息不对称难题,促进农产品生产经营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人才活力,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返乡创业、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培育各种服务性机构,提供有关市场营销、质量标准、产品品牌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

良好生态环境是乡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使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建立相应制度安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让农民从生态保护中得到实惠。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优先方向,围绕让农民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社会服务、民主参与,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健全农村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通农村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推动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支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

(作者:张晓山 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发展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理不断完善,创造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我国社会建设全面加强,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发展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适应这一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转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我们坚持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社会治理合力。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社会治理是亿万人民共同的事业,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社会治理变成亿万人民参与的生动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增强社会各方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活力。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行各业扛起责任,国有企业、公立医院勇挑重担,4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冲锋在前,400多万名社区工作者在全国65万个城乡社区日夜值守,各类民营企业、民办医院、慈善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积极出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拼搏,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民警奋勇当先,广大科研人员奋力攻关,数百万快递员冒疫奔忙,180万名环卫工人起早贪黑,新闻工作者深入一线,千千万万志愿者和普通人默默奉献……在我们党领导的这场抗疫斗争中,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了重要作用,交出了优异答卷。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归根到底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做起,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经常性具体服务和管理职责落到基层、把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基层、把为群众服务的资源和力量尽量交给与老百姓最贴近的基层组织。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程,不断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作者:曾 峻 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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