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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道路的百年探索

  作者:魏传光(暨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暨南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

  金秋十月,我们迎来伟大祖国的72岁生日。从新中国建立初期的百废待兴到如今祖国的繁荣昌盛,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过了极其不容易的72年,如今我们不仅打赢了脱贫攻坚战,更是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必须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以来对共同富裕的探索之道,能够更好地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中国共产党对实现共同富裕矢志不渝地追求

  回望历史,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李大钊同志就提出社会主义“不是使人尽富或皆贫,是使生产、消费、分配适合的发展,人人均能享受平均的供给,得最大的幸福”。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打土豪、分田地”,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耕者有其田”的理想成为当时争取共同富裕的鲜明写照。在新中国建立之初,毛泽东同志强调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推动国家走向“更富更强”,明确表示“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发出“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的伟大号召。邓小平同志在推动改革开放过程中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并将“共富”提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的高度。与此同时,邓小平同志也提出在有十几亿人口、区域差异悬殊的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二元经济体的中国而言,齐头并进地一起脱贫而同时走向富裕并不现实,在发展中必须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部分地区、部分人的“先富”是为了更好地带动所有地区、所有人跟进的“共富”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这期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就“共同富裕”作出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我们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还多次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此前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描绘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时,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等等。这些都是对“共同富裕”的总结和提升,是对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的庄严承诺,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

  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认识的深化

  通过百年的探索,中国共产党对实现共同富裕的认识越发成熟,越发深入,取得了许多重要的认识成果。

  主体的全民性。共同富裕的主体是全体人民,而不是少数人的富裕或平均数的富裕。西方经济学没有共同富裕的概念,它主要强调按要素分配,劳动获得工资,资本获得利息,土地获得地租以及企业获得利润,政府获得税收等,这反映了市场经济的一般属性。而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目的和本质特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首先要解决的主体是人而不是要素,主体的人是全体而不是个体或少数。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个人都不能少,一个地区都不能少,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内涵的全面性。这主要体现在四点:共同富裕是“全民共富”,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既包括物质上的富裕,也包括精神上的富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共同富裕是“共建共富”。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全体人民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共同富裕是“逐步共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既要遵循规律、积极有为,又不能脱离实际,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这个问题。

  路径的共建性。共同富裕是共同奋斗、共建共享,是共同“做大蛋糕”,而不是简单地去“分蛋糕”。共建共享是共同富裕的必然途径和必由之路,共同富裕不是简单地送钱送物进行“输血”,而是激发内生动力进行“造血”,不断改善共同富裕的内生环境。也就是说,共同富裕就是以共同奋斗实现共同富裕,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那种主张“同时、同步、同等富裕”的想法,那种“等、靠、要”的想法,那种“劫富济贫、搞平均主义”的想法,那种“佛系、躺平、当咸鱼”的想法,都是与共同富裕格格不入的,也是不可取、行不通的。

  过程的渐进性。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理想和奋斗目标,不可能“一口气吃个胖子”,要防止“急于求成”。“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定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出发,从客观条件出发,从需要与可能出发。我们要按照稳中求进、蹄疾步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法则,推动共同富裕从城市到农村、从沿海到内地,从少数人到多数人,从低水平到高水平,从不均衡到均衡循序渐进。从这个意义上说,共同富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阶段性目标,没有终结目标。

  制度的根本性。制度是决定因素,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尚需一系列完善完整的制度设计和层层务实的严格执行。要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营造“权力不腐败、资本不垄断”“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法治环境,让每个人享有公平公正的权利和机会,方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治本之策。

  中国共产党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逻辑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积极探索实现共同富裕,为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的现代化发展目标而不懈奋斗。在此过程中形成了鲜明的实践逻辑,扎实有效地推动了共同富裕取得明显进展。

  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作为使命型政党,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方向与原则,在探索社会发展道路的长期过程中把共同富裕作为奋斗目标。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坚守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改革精神,在深刻分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基础上,致力于提升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系统解决问题,助力各区域协同、共同发展。这些均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四五”新征程乃至未来更长一段时间,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必须进一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实施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区域发展援助、对口支援政策,构建以城市群、发展轴、经济区等为支撑的功能清晰、分工合理、各具特色、协同联动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最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的目标,真正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

  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让全国人民共享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果,能为化解区域发展差异难题凝聚最大共识,为真正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奠定重要的思想基础,也必将充分发掘和激发每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智慧与创造性,形成人人有责、人人付出、人人参与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动局面,汇集起实现共同富裕的磅礴发展力量。

  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要,持续推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要一如既往地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率先在推动共同富裕方面实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要构建起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提高市场的公开性与透明度,破除阻碍建成国内统一市场的各种障碍,不断实现要素配置与产品的一体化,实现跨区域、跨地区、跨产业的共同发展,最终构建起一种基于市场规律的长期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真正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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