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十三五”相较于以往五年规划或计划的一个特点,就是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为一个重要的发展目标,由此构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忽视的愿景。对此,需要站在我国现代化大格局的高度上予以充分关注并加以切实推进。
现代化大格局下的“十三五”规划及其国家治理新目标
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后形成了四个核心概念以及相应四个阶段的建设目标——小康社会、全面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实现现代化,时间节点分别是2000年、2020年、2035年、2050年。四个阶段的演进,不单是经济体量上的扩张,而是从物质文明向社会全面进步的转变。这一变化,最初体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提出上。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上述“六个更加”意味着在现代化建设理念上,不再只关注经济增长或人民生活的单一目标,而是现代化的全面进步。
2012年,党的十八大确立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正式提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范畴,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实现现代化作出了“量”与“质”的双重规定。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就包含了“五位一体”的内容。
上述四个阶段的现代化演进和“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框架,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系统性,构成了中国现代化的大格局。其思想精髓集中体现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不仅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也是“十三五”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之一,即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是“十三五”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而且构成了新时代我国现代化建设“两个15年”战略安排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是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2050年全面建成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标志则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三五”作为我国决胜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从第一个百年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过渡期,这五年如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十三五”期间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部署
围绕“十三五”规划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目标,党中央进行了多方面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战略愿景。择其要端,至少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原则。《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特别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厉行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同时还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按照“三统一”的原则,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这是“十三五”以及今后需要长期坚持的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纲。
第二,完善全面小康社会的治理体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有序流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激发企业家精神,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
第三,构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推动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搞好西部大开发,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以更好辐射带动其他地区。培育若干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增长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推进双向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要围绕共享发展,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缩小收入差距,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指出: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决定》还明确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向、目标和原则,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第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则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概念。可见,创新社会治理基本理念由原来的“共建共享”提升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架构在原来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础上,又加上了民主协商、科技支撑,凸显了近年来理论和实践的新特点。
在理论与实践的交汇点上审视国家治理现代化
如果说以“四个现代化”范式为代表的“器物现代化”取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1.0版,那么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标志的“制度现代化”取向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2.0版。我国现代化从1.0版升级到2.0版,就是要在“器物现代化”的基础上把“制度现代化”置于关键地位,把以增强硬实力为主的现代化战略转变为着力补齐制度软实力短板、形成软实力和硬实力良性互动的现代化新格局。
同时,也应当充分认识到“制度现代化”的难度要远远大于“器物现代化”。尽管“十三五”期间我们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已经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但“制度现代化”依然任重而道远,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需要加以具体实践的历史重任,必须进行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敢于涉深水区、啃硬骨头,坚决破除利益固化藩篱,坚决清除妨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愿景转变为现实,使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互适应。尤其是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新形势下,必须在一个更加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我国发展,这就更需要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支撑。“十三五”期间,从提出构筑“双向开放”发展新格局,到提出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反映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形势越是不稳定和不确定,就越是需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尤其是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为国际和国内社会提供相对稳定和确定的预期。
总之,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更加需要站在理论与实践的交汇点上实现我国现代化从1.0版到2.0版的提升,以制度的稳定性和确定性来对冲形势的不稳定和不确定,这正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意义所在。如何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关键还是取决于制度现代化、制度软实力和制度竞争力。这不仅是“十四五”面对的重大现实课题,也是迈向第二个百年不变的时代主题。
(作者:胡伟,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理论创新工程首席专家、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