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一定要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这些科学思维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运用,体现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光辉,为新时代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科学指引。
以战略思维谋划脱贫攻坚战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 以战略思维系统全面谋划脱贫攻坚战。
坚持在“两个大局”中把握脱贫攻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从国内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能否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能否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在大变局中赢得战略主动,必须不断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夯实群众基础。实践证明,新时代脱贫攻坚领域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不仅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而且为全球减贫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以强大战略定力推进脱贫攻坚。脱贫攻坚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具备强大的战略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清醒认识和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任务的艰巨性,清醒认识把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性”“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挑战认识得更到位一些,做好应对和战胜各种困难挑战的准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集中优势兵力打脱贫攻坚战,第一次由省区市党政一把手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并层层立下军令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这些都彰显了人民领袖的人民情怀、使命担当和初心如磐的战略定力。
以创新思维开创脱贫攻坚新局面
扶贫开发是老课题,在推进过程中又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脱贫攻坚战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引领我国在新时代脱贫攻坚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造性探索。
创新理念思路,确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提出了“六个精准”的具体要求。在这一基本方略引领下,全国各地对致贫原因“把脉问诊”,追根溯源、找准“穷根”,区别不同情况“靶向治疗”,因村因户因人施策,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
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脱贫攻坚责任、政策、投入、工作、监督和考核六大体系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这些制度创新成果,为我国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
创新方法路径,以超常举措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采取超常举措,拿出过硬办法,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用一套政策组合拳,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解决“怎么扶”的问题;在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党政机关定点扶贫的基础上,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攻坚;部署开展为解决贫困问题而进行的大型专项普查等,这些超常举措有效打通了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
以辩证思维解决脱贫攻坚实际问题
扶贫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深刻把握反贫困的客观规律,以唯物辩证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脱贫攻坚中的实际问题。
坚持以矛盾分析方法抓重点。在抓脱贫攻坚工作中,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一分为二看问题,正确分析矛盾,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走遍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强调深度贫困地区是决定脱贫攻坚战能否打赢的关键,把“三区三州”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要求集中优势兵力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中的硬仗。这深刻体现了抓重点带一般、抓关键求突破的辩证思维。
坚持以普遍联系的观点抓统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筹兼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科学方法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都是必须打赢的硬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既重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和拓展这一来之不易的良好势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有利条件;又注重磨砺责任担当之勇、统筹兼顾之谋、组织实施之能,以更大力度推进脱贫攻坚,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打下了坚实基础。
坚持以发展的眼光抓长远。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着眼长远,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与打好脱贫攻坚战有机衔接起来”,及早研究谋划2020年后减贫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脱贫攻坚既要扶智也要扶志,既要输血更要造血”,要求把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作为根本举措,注重贫困人口的长远发展。
以法治思维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扶贫开发涉及大量资金处置和利益关系调整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运用党纪国法处理脱贫攻坚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脱贫攻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依法严惩脱贫攻坚中的腐败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脱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各地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扶贫工程、扶贫资金监管,以零容忍态度治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特别是腐败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精准落地。
以法治思维化解脱贫攻坚中的矛盾纠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些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的法治意识较弱,往往矛盾纠纷比较多、化解难度比较大。这既是脱贫攻坚的难点,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和乡村基层治理的重点所在。各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法律援助上适当降低门槛,注重依法化解纠纷、解决实际困难,暖人心、聚人心。依法推进脱贫攻坚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引导贫困群众依法办事、合法致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
强化脱贫攻坚的法治保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推动下,201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这些政策和法规在脱贫攻坚的任务、方法以及违规问责追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强化脱贫攻坚法治保障。
以底线思维确保脱贫攻坚质量
扶贫开发必须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明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奋斗目标,划定质量标准,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明确脱贫攻坚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期脱贫攻坚的目标,集中到一点,就是到二〇二〇年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脱贫攻坚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言必信,行必果。从2012年底到2019年底,我国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
划定脱贫攻坚质量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直接关系攻坚战质量”。“两不愁三保障”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现有承受能力的标准,是高质量脱贫摘帽的关键所在,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能调高标准、吊高胃口。当前,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但要稳定住、巩固好,还要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作者:李军,为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