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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特色小镇建设打好文化底色

  作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蔡劲松

  加大特色小镇建设力度,促进特色小镇健康发展,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特色小镇在全国遍地开花,出现了一些宜业宜居宜观光的成功样本。但同时也应当看到,在建设热潮中一定程度存在概念不清、盲目发展及房地产化苗头倾向,重复仿制、千镇一面、大量闲置的状况时有出现,特色小镇建设面临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瓶颈问题。

  这些问题的症结,主要体现在“差在文化上、失在特色上、难在产业上、倒在房子上、死在市场上”。特色小镇之“小镇”,一方面应当反映适度的精小规模与精致的结构模式,另一方面应当在城与村之间塑造一个新的特殊田园生态与城乡综合体基本单元,发展成为根植农村、背靠大中城市的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社会治理重要节点。而特色小镇之“特色”,应当内化于文化的根基与本质,外化于鲜明的地域特征与风格呈现。

  聚焦文化的内核与意蕴,追溯并尊崇传统人文精神的承续。在新时代背景下,文化创意的关键在于能否透过文化滋养、文化治理、创意设计等途径,提供新的人文精神引领,催生文化与经济发展之“双效”价值,提供“有品质”的城乡融合、乡村特质的社会生活新样态、新模式。当前,我国的特色小镇应当是聚集特色产业,融合文化、旅游、新型乡镇社区等功能的综合发展平台。在建设改造中,应注重挖掘、保护区域文化遗存的活化样本,注重历史性、民俗性、协调性及多样性功能的融合统一。

  注重顶层设计,正视村镇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文化缺失、环境失衡、经济欠发达等问题。在乡村振兴战略整体布局中,特色小镇建设应杜绝只重规划、忽视内涵和落实等形式主义做法。特色小镇建设应有针对性地提出方案对策,实现政策与人才、资源、资本的有效对接与落地。在具体实施中,应进一步处理好经济开发与文化保护的关系,进一步融合文旅、文管和文化产业等元素。

  强调文创改造的整体品格提升,突出小镇营造的美学规划、审美蕴含与艺术特质。特色小镇的核心定位应当是以文化为灵魂,以生态为载体,以产业为支撑,以文旅融合为延伸的集生产、生活、生态、宜业、宜居、宜养为一体的新型社区聚合空间。应注重公共艺术与人文景观介入文创小镇建设的重要节点,深化小镇与人、历史与文脉、创意与文化、空间与生态等多维立体构筑,真正形成各自独特的文化DNA与典型风格,促进特色小镇发展的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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