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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推动乡村振兴

近年来,我国乡村公共文化发展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不同形式的文化资源日益涌现,村民精神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当前,应进一步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

一是建议重构村庄公共文化场所。我国乡村应结合村民生产和生活的新习惯,充分整合现有公共空间,为村民提供多样化公共文化场所。二是建议汇集乡村文化艺术能人。文化艺术能人是丰富乡村公共文化的关键,村庄应挖掘本村具有艺术才能的村民,鼓励他们基于村庄现实生活,进行文化艺术创作。三是积极举办乡村公共文化活动。在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过程中,村民生活逐渐从公共空间退守到私人领域。因此,针对新变化新趋势,创新村民娱乐方式,比如广场舞、乡村春晚等能够调动村民积极性的公共文化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是乡村文化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村民文化脱贫的必由之路。传统乡村是礼治社会,村民依据村规民约、风土民俗等礼治制度安排日常生产生活。在乡村文化治理过程中,一方面,须坚决摒弃村庄传统风俗中有违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确保村庄礼治规范符合法治要求。新时代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需破除村庄传统道德习惯中违背法律的内容,保证乡村礼治的合法化。另一方面,须对传统礼治中不合时宜的规范进行扬弃,营造良好的乡村风俗。在传统礼治文化中,“面子”和“人情”是乡村社会交往的主线,但这一原则在现代社会逐渐演变为红白事的大操大办,讲究排场的相互攀比等陋习,使得“面子”成为了“里子”的负担,“人情”转变为“人情债”。针对这些异化了的礼治规范,村庄应采取积极扬弃的做法,在肯定这些规范内在价值诉求的同时,对不恰当的演变形式进行批判,还原礼治规范的本质,促进乡村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

对于乡村而言,“地方性知识”具有显著的地域性特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是村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自觉形成的文化传统、历史印记和地方认同,对提振村民精神风貌、促进物质脱贫具有重要的作用。村庄在进行文化治理、挖掘“地方性知识”时,一是注重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以农耕文明为主体的村庄传统文化,蕴含着勤俭节约、吃苦耐劳、善良朴素等道德要求,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具有重要作用。二是注重村庄历史遗迹的保护。传统村落、宗族祠堂等是乡村变迁的见证,其承载着村庄的历史印记,具有独特的地方文化资源优势。村庄可以通过对历史遗迹的保护,凸显地方性价值,提升文化自信、助力乡村振兴,激发村民自豪感。三是注重村庄认同感的维系。共同的生活环境和生产资源,促使村民产生相似的生活经验和行为习惯。在这些地方性标识基础之上,人们能够产生情感共识。乡村文化治理,应充分凝聚人民群众对村庄的价值共识,充分挖掘乡村文化内涵,促进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双向增长、积极推动乡村振兴。

(作者昂,单位为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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