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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亲”“清”标尺校准政府与市场关系

  政商关系更像是一个缩影,折射着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现实关系,“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配合情况。何谓新型政商关系?总书记用“亲”“清”二字给出了标准定义。“亲”和“清”是一对辩证关系,要求政商之间既不能“勾肩搭背”,也不能“背对着背”,应当追求“各安其位、各负其责、各得其所”。从本质上说,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就是要彻底从通过灰色地带获利的环境走出来,以法治思维去建立新型的互动模式。

  全国“两会”如火如荼,“新经济”“供给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简政放权”等成为舆论热词,“中国发展的政治经济学”依旧是人们的重要关切。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提出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三个没有变”,首次用“亲”“清”二字定调政商关系。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不断充实的政商关系论意涵深刻而丰富。

  “离不开,靠不住”,曾有人用这六个字形容政商关系。虽不尽然,但确实部分点出了其中的玄妙。每每谈及于此,人们往往会想起“红顶商人”。那种“权钱双收、官居二品、商界知名”的社会地位,“出商入政、亦商亦政、左右逢源”的政商关系,影响了不少企业主。其实,政商关系更像是一个缩影,折射着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现实关系,“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配合情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就是一个政商关系动态调整,政府与市场角色定位不断校准的过程。

  近些年,那些应声而倒的老虎、纷纷折翅的苍蝇,那些让人跑断腿的奇葩证明、明里暗里的“软钉子”,无不说明不合时宜甚至扭曲的政商关系仍大量存在。表象背后,是权力绑架市场、市场附庸权力的胶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已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意味着,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政商关系注定是绕不开的重要话题。

  何谓新型政商关系?总书记用“亲”“清”二字给出了标准定义。对领导干部而言,“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对遇到困难的企业要主动帮助、靠前服务,与企业家多沟通、多交心、多引导。也就是说,政府部门要肯定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伸出援手、帮企业排忧解难。不过,这援手怎么伸大有讲究。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市场活力的“乘法”,是当前改革的着力点,也是发展的动力源。因而,这里的援手更多意味着政府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在清除干事创业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这种境界,或许可拿《道德经》评价君王的一段论述作比——“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如果说“亲”是政商关系的“天线”,那么“清”就是“底线”。领导干部同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道理并不晦涩,如何落实才是真正考验。在我们这个讲求“人情味儿”的社会中,为官一任难免遭遇“面子过不去”“亲情过不去”的纠结。但基本的回避原则和廉政准则,是不容逾越的从政红线。清朝官场尚有“莫用三爷,废职亡家”的劝谏之言,置身法治社会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从裙带关系中跳脱出来?近年来,中央集中清理了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规范了离退休干部在社团兼职,领导亲属经商办企业等行为,从细从严的党纪国法,给出了政商交往的制度遵循。就目前来看,涵养出政商之间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还需各方继续用功发力。

  “亲”和“清”是一对辩证关系,要求政商之间既不能“勾肩搭背”,也不能“背对着背”,应当追求“各安其位、各负其责、各得其所”。从本质上说,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是要彻底从通过灰色地带获利的环境走出来,以法治思维去建立新型的互动模式。“亲”乃服务、引导、补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清”则是不随意插手,不任性干预,大胆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从“找市长”到“找市场”的升级,势必再一次深刻影响中国商业文明,而这股清风正气势必吹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让一切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智慧源泉充分涌流,激发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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