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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系列访谈】落实司法为民 树立文明形象

落实司法为民 树立文明形象

——访市司法局局长万惠兰


本报记者 刘玉静

“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召开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专班,制定方案,细化举措,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将市委、市政府创城的信心、决心转化为行动和力量。”4月2日,市司法局局长万惠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万惠兰介绍,创城工作中,市司法局将狠抓法治宣传,以“法律九进”为载体,将普法宣传与创城工作有机结合,在重要时间节点和传统节日期间,组织机关、律师、公证、法援、普法宣传志愿者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等,不断提升创城工作知晓率。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等推送创城专栏内容,在法治广场增添更新创城宣传标语,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创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创城氛围。

“强化文明服务,是落实司法为民、树立文明形象的有力抓手。市司法局将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等窗口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标准,严格规范用语,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万惠兰说。

志愿服务点亮城市文明。市司法局将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为贫困弱势群体、企业复工复产等提供法律服务。以开展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试点为抓手,简化援助手续,扩大援助范围,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

同时,市司法局将重点关注特殊群体。确保戒毒场所安全,确保实现“六无”目标,不断提升戒毒医疗能力。强化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平台建设,加强社区矫正人员重点人群管理,提升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智慧化管理程度,引导他们为创城贡献力量。

“市司法局将切实增强创城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靠前担当,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万惠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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