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代表团代表和住冀全国政协委员 完全赞成坚决拥护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
宪法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党心民心所向 |
“宪法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河北代表团代表和住冀全国政协委员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表示,完全赞成、坚决拥护,一致认为这次宪法修改是历史选择、时代所需、党心所向、民心所向,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意义重大
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后,人民大会堂内响起了热烈掌声。这充分说明全体代表对宪法修正案的高度认可。”全国人大代表、曲周县华捷公司爱心车队成员张青彬说,修改宪法是历史的选择、符合人民的意愿。作为一名基层代表,他衷心拥护宪法修正案。
全国人大代表、廊坊市第六中学教师何金英说,这次宪法修改,始终贯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和原则,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
宪法修改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代表委员们表示,这次宪法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宪法修正案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体现实践发展和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代表委员们认为,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我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武义青说,宪法修正案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虽一字之差,但意义重大,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宪法精神上来
“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全国政协委员、省文化厅厅长张妹芝表示,完全赞同宪法修改。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市桥东区东望山乡元子河村党支部书记郭建仁表示,他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宪法精神上来,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翻开宪法序言,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程清晰可见。”代表委员们表示,只要认真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更好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