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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国家宪法日 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
 

本报讯(记者 郭伟)124日,我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饶贵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晓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金水,市政协副主席高树民等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进行宣传,并亲切慰问了各单位参加宣传的工作人员。

当天,由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法宣办统筹安排,组织43个市直部门以及安次区、广阳区共100多个单位、1200余名党员志愿者分别在市区时代广场、世纪广场、明珠兴安超市三个大型公共场所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在各宣传点,夕阳红宣传队表演着小连唱、三句半等节目;市法宣办列展的30块大型法制宣传展牌吸引市民驻足观看;市防犯办发放的防犯和打击邪教的宣传品、宣传材料吸引过往群众踊跃领取。在管道局影剧院,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主办,大厂评剧歌舞团承办的法治从我做起 廊坊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文艺演出精彩纷呈,为现场700余名观众献上了一道法治文化大餐。

活动现场,饶贵华就宣传工作向参加活动的市直和广阳、安次区直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法治廊坊建设、提升全市人民法律素养的基础工作抓实抓好。各单位要经常、广泛、深入开展宣传,通过各种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真正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各执法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据悉,自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我市各级法制宣传教育机构、政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一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据统计,全市共设立宣传站点470余个,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近4700人,散发宣传材料30余万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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