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毅亭,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不断开拓法治建设新境界,形成了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集中起来说,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第一,深刻理解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第二,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实践证明,只有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才能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必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第三,深刻理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全面依法治国就能顺利推进。抓住了领导干部,就牵住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牛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