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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快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建设用地向协同发展重点区域倾斜

  近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目前河北省正在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力争今年12月1日起,用地审批执行调整完善后的规划。通知要求,建设用地规模调整要综合考虑各县市区人口、土地资源状况、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并向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区域和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倾斜。

  科学制定规划调整方案,设区市中心城区及县(市)之间要统筹兼顾,尤其是建设用地规模,在保证中心城区用地需求基础上,多向县(市)倾斜,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用地空间。省里专项下达和倾斜支持的建设用地规模,各地必须予以落实,不得挪用。

  合理扩大生态用地空间,合理引导京津保生态过渡带、北京新机场周边、地下水超采等地区的非优质耕地,以及盐渍化耕地等向林果草调整,并将退耕范围内基本农田划出,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平原区的优质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得大面积退出,应加强农用地综合整治,以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绿地、湿地等共同构建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

  通知提出,加强北京周边地区规划管控,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避免无序和盲目发展房地产。(庞超 王爽 王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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