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进入融合落实新阶段
河北日报讯(记者冯阳)10月24日,“京津冀营商环境改革成效”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发布会上,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京津冀三地营商环境协同工作从协议协作进入到融合落实的新阶段,在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专题工作组等多部门的持续推动下,三地在区域商事制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5大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进、成效初显。
■ 协同推进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7月20日,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联合组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工作办公室正式揭牌。该联合工作办公室下设15个专题工作组,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专题工作组是其中之一。
9月28日,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专题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专题工作组工作机制运行规则》等文件,标志着三地营商环境协同工作从协议协作进入到融合落实的新阶段。
为保障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展开,由京津冀三省市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共同组建协同专题工作组,涉及三地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商务、海关、知识产权等80余个部门。
专题工作组下设“五组一办”,分别是商事制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跨境贸易、知识产权5个重点领域专项小组和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领域营商环境协同优化工作,开展本领域协同优化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本领域协同发展规划计划、年度重点工作等并抓好落实,定期召开专题工作组组长会议,及时研究协调推进跨区域、跨领域重点事项落实。
■ 5个重点领域改革成效初显
2022年9月,三地签署京津冀营商环境“1+5”合作框架协议,提出5方面86项改革任务。在三地各部门的持续推动下,5个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进、成效初显。
在推动区域商事制度协同互认方面,三地推进京津冀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政策一致、流程统一,北京市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实现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今年6月,三地签署《进一步加强京津冀三地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协作备忘录》,通过明确协作目标、完善协作内容、强化协作机制等内容,进一步加强京津冀三地深度合作。
为推动监管执法高效协作,三地联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检查,推进监管标准统一、结果互认。京津冀公安联合推动115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统一。
跨区域经营,企业最怕的是各地办事标准不统一。为便利经营主体,三地推动179项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234个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0余项“京津冀+雄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移动办”,建立“京津冀+雄安”12345热线合作。三地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还开设了“跨省通办”专区,建设异地办事代收代办服务的远程视频会商系统。
围绕推动跨境贸易协同开放,三地在推进空港、陆港、海港互联互通上发力,实现257家重点企业名单“三关”互认,三地通关效率和便利度显著提升。今年5月,三地口岸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京津冀深化口岸合作框架协议》,提出12条合作事项,进一步明确合作目标、合作重点,细化合作机制。
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共享方面,三地签署京津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行动计划,在专利审查、案件审判、海外维权等方面开展协同保护,9.2万条涉案专利数据实现共享,助力三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