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优化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登记服务
河北日报讯(记者马彦铭)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共同制定《京津冀优化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登记实施方案》,优化跨区域迁移登记服务,助力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实施方案提出,创新工作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统一登记规则,打通数据交互壁垒,通过“流程再造、精简材料、优化系统、数据共享”,有效解决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登记“两地申请、多次跑动”问题,2023年年底前实现“一地、一窗、一网、一次办结”,最大限度便利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京津冀企业迁移,申请人需要多次往返迁入、迁出两地登记机关,提交迁入申请、迁出申请以及变更申请三套资料,并等待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到档案后才能办理登记。现在,优化为“一地、一窗、一次、一个环节、一套材料提交”,实现线下企业迁移“跑一次”,同时开发建设企业迁移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方便企业线上一次申请,最终实现“一次也不用跑”。
实施方案从经营主体需求侧出发,重塑流程简化环节,取消申请迁出环节,将申请迁入、档案移交、变更登记三个环节整合为一个环节,由经营主体往返两地多次跑办,改为向迁入登记机关一次性提交所有申请,两地登记机关内部沟通流转联办,打造“一地申请、资料互认、内部流转、一次办结”的服务新模式,让群众就近办理、“只跑一次”。
整合经营主体迁移登记涉及的申请材料,减少重复表单,将“迁入、迁出、变更登记”三套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对以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平台提出申请的,免予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从源头提高经营主体迁移登记的便利性。
建立京津冀跨省(市)迁移微信工作群和各级联络员制度,强化迁入、迁出登记机关协作,两地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档案管理部门四岗联动、精准对接、协同办理,采用电话沟通、微信传输、双向免费邮寄等方式,及时沟通解决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最大程度缩减申请人等待时间。
制定《京津冀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登记操作规范》,统一事项范围、资料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档案移交、免费寄递等工作,推动三地登记服务更规范、更便利、更高效。
依托三地企业开办专区设立京津冀企业登记服务窗口,明确专人负责,提供业务咨询、全程指导、帮办代办、免费寄递等服务,让申请人“只到一扇窗,办完全流程”,推动经营主体迁移高效化、集成化、便利化。
依托三地现有企业登记服务平台完善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登记网上服务功能,统一数据交换标准,推进三地登记数据共享和电子档案即时传递,实现迁入、迁出、变更登记信息同步采集、数据实时共享、全流程网上办理,让群众办事“一次不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