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北京签署《京津冀信息化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北京市副市长隋振江、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京津冀信息化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提出,要建立三地信息化工作长效、稳定的合作机制,形成政策互融、标准统一、网络互通、资源共享、管理互动、服务协同的发展格局,共同努力将京津冀打造成区域信息化协同发展示范区。协议从推进信息化顶层设计协调发展、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信息数据共享和利用、支撑产业协同创新发展、支撑区域服务管理协同、加强信息消费环境保障协作、加强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协作、加强冬奥信息服务保障协作等方面提出了共建合作的内容。
签约仪式上,作为首先推进的一批合作内容,三地还签署了4个细项合作协议,包括《京津冀协同制造工业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京津冀共同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合作协议》《京津冀电子认证战略合作协议》《京津冀北斗应用示范战略合作协议》。(记者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