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泽泉(浙江科技学院纪委书记、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通过什么形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出来、外化于行,是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话语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认同的重大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体现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显示了其表现形态的多样性。“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表征的是国家的奋斗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基本内涵。“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表征的是社会理想模式,是对国家理想目标的进一步展开。“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表征的是国家倡导的精神和道德规范。可以发现,仅从理论概括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的表现形态就有理想、精神、道德这三种形态。
理想是指有根据的、符合逻辑的对未来事物的想象或期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含的理想包含着国家和社会两层意蕴。二者都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对建党95年来、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学理性论断。这个理想是共产主义最高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相结合的产物,是远大目标与现实目标的统一。从具体内容来看,这一理想内含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从时间阶梯来看,既包括近期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包括中期的第二个百年目标——基本实现现代化,还包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长远目标。今天,全国人民正在党的带领下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阔步迈进。这样的理想既体现了我们党的雄心壮志和坚强意志,又体现了我们党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使人民群众既有美好的憧憬,又有强烈的现实感,体现了远大目标与现实目标的有机统一。这样的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力量源泉。
精神是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的集中体现。民族精神是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不竭源泉,也是其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必须在继承传统民族精神精华的同时,不断赋予民族精神以新的时代内涵。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了民族精神。革命时代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建设年代的铁人精神、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改革时期的载人航天精神、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等,都是典型代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继承了爱国、敬业等传统民族精神的核心,还蕴含着改革创新的内核,体现出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正是有了这种薪火相传、奋发进取的民族精神,我们才有了攻难克坚、百折不挠的信心、勇气和意志,才能使理想转化为现实。
从哲学上看,价值与道德、价值观与道德规范这两对范畴的意义是相通的。价值是客体对于主体所具有的有利的、有意义的属性,价值观是人们对于价值、价值关系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道德作为意识形态,代表了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其作用就是判断人们行为是否应当,是否有意义、有价值。新中国成立以来,无论是建设年代的以“五爱”为基本要求的国民公德,还是改革时期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都反映了当时主流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层面上就表现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四个核心词。
道德重在行为规范,是一种行为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为此,要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道德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表现形态,首先体现为基本道德规范。从阶梯层次上看,道德规范体系既包含着对圣人、贤人、君子的论述;也包含着对百姓的道德要求。从内容方面看,道德规范体系包括基本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伦理规范和社会公德规范。党的十八大在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后,在强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族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的同时,又提出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要求,使我国道德规范发展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传统美德等五种具体规范。为了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认同,有必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重新修改完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规范内容,提炼明确个人品德和传统美德的具体内涵,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体现为人们日常言行的具体规范,便于遵循和践行。
总之,理想、精神、道德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种基本表现形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有区别是指每种形态本身为多层次结构,理想有最高理想、共同理想和现实目标,精神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道德有基本道德规范和具体道德规范等。有联系,一是指同一主题词,其内涵可作多种形态的阐释。二是指理想、精神、道德三种形态相互促进。美好的理想会激发人们的精神动力,良好的精神状态有助于理想目标的实现和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氛围的形成。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18日 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