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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刻印在心 履职尽责勇挑重担

把纪律刻印在心 履职尽责勇挑重担

中共廊坊市委党校 张作颖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自我革命的鲜明底色。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始终保持反躬自省的自觉、如履薄冰的谨慎、严管严治的担当,更好地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要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时有发生、防不胜防,要持续抓、反复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些情况,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充分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治“四风”决不能止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拍脑袋”决策、“一刀切”执行、搞文山会海、把“痕迹”当“政绩”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处分规定。

奋力推动廊坊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走在全省前列,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廊坊力量,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推动从制度上解决“四风”老问题,破除“四风”顽疾,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好作风好形象创造新伟业。

二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新时代新征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需要共产党员勇于担当,发扬斗争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针对一些党员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广大党员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同时,增加了“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防止领导干部以班子换届、岗位调整为借口,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督促广大党员做矛盾问题的“解铃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时强调,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各项工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号召全市上下要自觉以创新的思维和举措推动工作,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需要广大党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真正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永葆党员本色。

三要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权力意味着责任。共产党人干事创业,图的是造福百姓,为的是家国兴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党忠诚、造福百姓,是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政治本色,是共产党人政治生命的基因,是党的事业枝繁叶茂的根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统计、机构编制、信访等工作关系国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工作,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规定相衔接,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推动广大党员心怀国之大者,正确行使权力,积极促进发展。广大党员要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行为自觉,真正将党纪国法刻印在心,时刻检视自己的言行,用铁的纪律锤炼过硬作风,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新时代新征程,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必须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广大党员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的嘱托,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市上下同向同行,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扛起光荣使命,向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勇毅前行,奋力跑好历史的接力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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