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记者周禹佳)近日,廊坊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包括加大京津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夯实京津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载体、畅通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完善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式、健全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5方面内容、13条具体措施,打通京津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全链条”。
人才是创新的根基。《若干措施》围绕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环境,在加强人才保障激励、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京津等地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来廊创业的,给予科研经费补贴和安家费;鼓励廊坊市企业引进京津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担任“科技副总”,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职称京津冀互认,参与廊坊市企业科技特派团的给予工作补助;对来廊创新创业的京津科技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
夯实京津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载体,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若干措施》围绕重点产业和细分领域布局建设中试熟化基地,吸引京津项目、科技成果入驻熟化、孵化。同时,支持园区、企业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推进各类创新要素跨区域链接。
畅通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若干措施》提出,深入实施“双百互进行动”,聚焦京津科技创新资源,在中试孵化、研发制造和配套服务等环节与京津高校院所开展对接活动,即每年组织100次域内企业走进京津科研院所和高校实验室,与科研项目团队进行“微对接”,邀请京津专家100人次,深入域内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和专业服务。今年1至8月,组织欧伏电气、中航试金石等企业开展“走出去”活动130次,邀请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专家团队开展“请进来”活动158次,签订“肉牛基因组选择技术”等合作协议42项。
《若干措施》在完善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式方面,支持企业吸纳转化重大技术成果,聚焦全市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鼓励企业联合京津高校院所揭榜攻关,按项目榜单实际支付金额的30%和20%给予主要出资方资金支持。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保障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权益,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将京津技术转化项目合同落地总额、吸纳京津技术合同成交额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近年来,廊坊市坚持以“京津研发、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为主攻方向,集中力量强主体、建平台、促转化、聚人才,每年超过100项高水平京津科技成果在廊坊实现产业化。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8月,廊坊市技术合同累计交易1606项,成交总额127.66亿元,同比增长62.6%,其中,吸纳京津技术合同208项,成交额20.81亿元,同比增长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