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特殊个案问题,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廊坊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重大疑难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
据介绍,《制度》明确了6种适合开展市级会商的情形:一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特殊个案跨市或跨县(市、区),需要多个部门协调会商的。二是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事项,需要市级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三是涉及多个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未明确规定且亟待解决的。四是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等级未成年人伤亡事故的。五是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交办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重要事项的。六是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复杂问题的。
《制度》还同时明确了具体工作流程:一是启动会商,由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会商申请,邀请法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专业人员,从专业角度进行研究,做好准备工作。二是讨论会商,召开会商会议,针对会商的具体事项,组织会商人员结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酝酿和讨论,并依据事实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出意见建议。三是跟踪落实,经过会商达成共识的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由相关部门予以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廊坊市民政局局长张振东说,《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制度》的出台,有利于研究解决涉及未成年人重大疑难问题,能够进一步提升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工作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通讯员:李丹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