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展志愿者注册登记活动
各社区(村街)至少有1个志愿服务组织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尹翠莉)为全面做好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廊坊市民政局与市文明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本地常住人口的15%;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直驻廊各单位注册登记志愿者人数比例不低于本单位总人数的95%,至少有1个志愿服务组织;各社区(村街)注册登记志愿者人数比例不低于所管辖居民总人数的15%,至少有1个志愿服务组织。
据了解,此次注册志愿者的条件主要是: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和其他管理制度;未成年人参加志愿服务,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服务组织的条件是:志愿者队伍在1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有经常性的活动项目、相对集中的活动时间,在当地或行业内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单位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