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由此拉开改革开放的序幕。回顾40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总结丰富经验,对新时代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40年来,党和政府坚持不懈地将改革作为推进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农村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一)符合世情国情农情的农村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初步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废除人民公社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突破单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实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取消统购统销制度,稳步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强化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确定“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努力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体系。(二)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推进农村改革,注重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动力作用,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新步伐,农业机械化获得长足发展,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6%;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到40%。这标志着我国的农业生产已经实现以机械作业为主、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的根本性转变。我国依靠杂交水稻等重大农业技术创新,创造了用占世界9%的耕地养活占世界约20%人口吃饭问题的奇迹。(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1978-2017年,我国粮食产量由6095亿斤增加至12358亿斤,成功地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做到了“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家粮食安全和大宗农产品基本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全国粮食总产量继2013年首次突破12000亿斤大关后每年均稳定在12000亿斤以上,全国肉类总产量和水产品总产量稳居世界第一,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等主要经济作物保持较高产量水平,成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四)农业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促进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一是持续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结构,大力推动绿色农业发展,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持续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康养等深度融合形成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推动了主体多元化、产业专业化、业态多样化。三是持续调整和优化农业布局结构。第一产业即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28.1%下降到2017年的7.9%;不断调优农业产业结构,2017年在农村三次产业增加值中,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33.5%、51.7%和14.9%。(五)农民生活水平巨大提升。我国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 134元增加到 2015年的10772元,年均增长率7.28%。农村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按照现行农村扶贫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7.7亿人下降到2017年的304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978年的97.5%下降到2017年的3.1%,为世界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方案”。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极大提升,恩格尔系数由1978年的67.7%下降到2017年的29.3%。(六)农村面貌发生根本变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全面发展,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2000年实现农村教育“两基”目标、逐步向“两全”阶段迈进,农村人口素质明显提高;2006年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轻装上阵,社会和谐;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逐渐展开,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五位一体”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二、农村改革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必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多次召开中央全会专门部署“三农”工作,每年召开一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 20个中央“一号文件”基本构建了成熟稳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重视程度、“三农”工作在全党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还体现在,不断总结和提炼农民在实践中的发明创造,并把其中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提升为政策进行推广。
(二)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取向的农村改革。只有坚持以市场为取向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是由于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广大农民的活力竞相迸发,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小城镇雨后春笋般冒出。放宽农村劳动力就业限制,破除户籍制度壁垒,允许农村剩余劳动力自由流动,促进了城市化的大幅提速,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1978年的17.9%上升到2017年的58.5%。
(三)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依靠广大农民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4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农民是农村发展的主体,是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群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成、乡镇企业的创造、基层组织建设的开展,无不是农民发明创造的结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继续尊重广大农民的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必须坚持维护和发展农民的根本利益。实现、维护、发展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核心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则。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样一场涉及8亿农民切身利益的深刻变革,没有引发社会的不安和动荡,最根本的是维护和发展了农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始终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在经济上保证农民的物质利益,政治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坚持维护和发展农民的根本利益,是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
(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改革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40年来,农村改革就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走向深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抓住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牛鼻子”,着眼于解决“谁来种田”等重大现实问题,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新活力。“三农”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的农村改革必然是一个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的渐进式改革。实践证明,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农村改革才能有条不紊向纵深推进。
(作者: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楠,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李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