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心组学习 >> 资料
党章:不变的宗旨与追求

二大党章

七大党章

十五大党章

中共第三次全国大会决议案及宣言

八大党章

十六大党章

四大党章

十二大党章

十七大党章

六大党章

十四大党章

  十八大党章【95图志】中共二大、中共第三次全国大会决议案及宣言、中共四大党章由中央档案馆提供。中共六大、七大、八大、十二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党章由国家图书馆提供。本报记者郭俊锋、王昊魁摄/光明图片


  流动船头党史阅览室 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江西省鄱阳县双港镇渔民村党员干部正在船头流动党史阅览室里阅读《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卓忠伟摄\光明图片

  【95那些岁月 那些辉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

  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来,先后制定通过了一部党纲和17部党章。尽管其结构形式、制定地点及指导思想的表述在“变”,但“不变”的是其地位和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这些“变”与“不变”,充分体现了党从幼年走向成熟的历史过程,记录了党的思想、理论和政治路线的发展轨迹。

  党章是一面旗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党章,是全体党员为之共同奋斗的宣言,体现和保障了党的先进性,是引领方向、凝聚力量、展示形象的一面旗帜。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凝聚着中国共产党95年的奋斗历史,传承着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

  从党的一大通过第一部党的纲领,到党的二大制定第一部党章;从党的三大开始对党章进行修订,到中共七大首次在党章中增加总纲部分;从党的九大、十大党章中“左”的错误,到党的十一大党章在曲折中发展;从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党章,到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增加为党章中的指导思想——回顾党章制定和修改的历程,可以看出,党章中的“变”,是反映了世情、国情、党情,这种“变”更是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的过程。只有认清党章中的这些“变”,我们才能坚持党章中的“不变”,并在“不变”中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筑牢思想防线,确保方向不走偏。

  不变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行为准则,并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决不将自己的理论和奋斗束缚于某一阶级与一时的利益上,而是“十分热忱地关心全国全民族的利害,并且关心其永久的利害”。

  95年的历史证明,我们党是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共同战斗中诞生、发展、壮大、成熟起来的,党的十八大修改通过的党章更是明确指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

  中国共产党不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尽管党在每个不同历史阶段的工作任务有所不同,为人民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也有所不同,但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没有变,它像一条红线,始终贯穿于我们党的全部实践之中。

  在革命战争年代,为实现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这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站在反对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斗争的最前线,吃苦在前,牺牲在前。据统计,从1921年到1949年,在我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牺牲的有名可查的烈士就达370万人。

  正是因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老百姓宁可牺牲自己和孩子的生命也要掩护共产党人,甘愿冒着炮火也要为解放军送粮,送物资,人民群众拥护共产党,才使解放军能够拿着“小米加步枪”式的落后装备,战胜了国民党,建立了新中国。

  在建设和改革的和平年代,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这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同时,始终坚持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方面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不仅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中国人民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也获得巨大实惠,世界为之瞩目。

  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致力于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坚持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历史比较中,认定她是人民需要的党,并坚定选择她作为自己根本利益的代表,作为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领导力量。

  不变的是对共产主义信仰的追求

  中共二大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把“共产主义”确立为最高纲领和最终奋斗目标,这是每一个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崇高追求,也是每个共产党员的精神支柱、奋斗动力和前进目标。毛泽东同志曾经回忆说:“我一旦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是对历史的正确解释以后,我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就没有动摇过。”

  以大革命失败为例,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中国共产党遭受到成立以后不曾遇到过的严峻考验。但是,由于有了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所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并没有被吓倒、被征服,“他们从地下爬起来,揩干净身上的血迹,掩埋好同伴的尸首,他们又继续战斗了。”于是,就有了“八一”南昌起义的第一声枪响,有了毛泽东领导秋收起义、建立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有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

  从慷慨就义的李大钊,到举行“刑场上的婚礼”的革命情侣周文雍、陈铁军,从留下《可爱的中国》的方志敏到狼牙山五壮士;从“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到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虽然这些共产党人生活的年代不同,革命事迹也不一样,但他们都是有共产主义信仰和追求的人,是中华民族不屈的脊梁。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正是追求共产主义的共同理想,党领导人民开创了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

  在党95年的光辉岁月中,强调共产主义理想是一个历久弥新的问题。在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总纲中仍然这样规定:“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党的根本宗旨浓缩在党章里,更体现在“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誓言中。

  在当前中央部署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我们不仅要学好党章,更要学活党章,认真地研究党章中的“变”与“不变”,为人民服好务、办好事,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

  【95变化】

  1921年

  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虽不是正式的党章,但起到了党章的作用,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其明确指出,“我们的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

  1922年

  党的二大党章是党史上的第一部党章。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入党条件及审批手续,规定了党小组、地方支部、地方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设置、职能、任期,明确了党的纪律,规定了党的经费来源及支配权限,提出党章修改权属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1923年

  党的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这是中共党史上第一次修改党章。此次修改,基本继承了二大党章的结构和内容,只是个别条文做了改动。

  1925年

  党的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首次规定了支部成立的条件及其成员产生办法;改变了党中央最高领导人的称谓,将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名称改为“总书记”。

  1927年

  受中央委托,中央政治局会议根据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对原有党章进行了全面修改,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此次修改是建党以来对党章进行的第一次全面性的修改,在党章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作用。

  1928年

  党的六大在莫斯科召开,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六大党章是中国共产党党章史唯一在国外修改和通过的党章。此次修改中,首次规定了党员自愿脱党的制度。

  1945年

  党的七大党章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最好的一部党章。七大党章确立毛泽东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

  1956年

  在党的八大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是党在全国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此次修改,增写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以及党的内政外交政策;突出了党的领导地位和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

  1969年、1973年

  1969年党的九大党章和1973年十大党章是在“文革”时期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形成的党章。

  1977年

  党的十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提出:“在本世纪内,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

  1982年

  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十一大党章作了多方面的、带有根本意义的修改和完善。党的十二大党章首次把四项基本原则载入总纲,并指明这是“全党团结统一的政治基础”。

  1987年

  党的十三大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其最大的特点和贡献,是把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写进了党章,确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992年

  党的十四大通过修改后的党章,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写入了党章,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第一次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正式载入总纲。

  1997年

  党的十五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002年

  党的十六大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007年

  党的十七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党章总纲增写了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表述。

  2012年

  党的十八大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这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贡献。

  (黄黎,作者单位:中国国家博物馆)(本报记者王昊魁整理)

上一篇:人民日报特刊:盘点党史重要会议
下一篇:第一部党章在这里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