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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廊坊市
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科联市直有关单位、驻廊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十次党代会和市七次党代会精神,推动理论社科界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献智献策,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十次党代会和市七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廊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理论阐释和理论研究,力争推出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奋力开创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新局面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课题指南

课题指南只确定本年度研究课题的主攻方向,申报者可结合实际,以社会科学的某一领域、某一学科的某一方向作为研究对象,自拟题目,申报年度研究课题。

(一)关于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

1.关于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的研究;

2.关于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的研究;

3.关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研究;

4.关于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研究

5.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研究;

6.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研究;

7.关于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研究;

8.关于必须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的研究

9.关于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研究

10、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的研究。

(二)关于廊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1.廊坊北三县与通州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研究;

2.廊坊临空经济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航空城研究;

3.廊坊中心城区加快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典范城市研究;

4.廊坊南三县加快打造新增长极研究;

5.廊坊深化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研究;

6.廊坊做大做强实体经济研究;

7.廊坊提升开发区能级水平研究;

8.廊坊优化营商环境研究;

9.廊坊培育壮大产业集群研究;

10.廊坊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研究;

11.廊坊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研究;

12.廊坊推动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研究;

13.廊坊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究;

14.深入实施健康廊坊工程研究;

15.高标准建设平安廊坊研究;

16.廊坊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研究;

17.廊坊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研究;

18.廊坊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

19.廊坊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

20.廊坊统筹发展与安全,当好河北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研究。

三、具体要求

(一)申报者条件:

1.申报者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和学术前沿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同时具备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能够按时高质完成课题研究。

2.每位申报者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4人(包括课题负责人在内)。

3.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立项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4.近三年研究课题未批准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

(二)需提交材料:

1.《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

2.《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一式11份;

3.由集体组织申报的需提供《2022年度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

课题立项申报表可登陆廊坊大讲堂网站http://www.lfdjt.com/)下载。一律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三)申报方式:

申报者可直接报送或由所在单位组织统一报送市委讲师团、市社科联教研室。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410室

电话:2339920   2339713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组织领导

(一)为保证立项课题公平、公正、公开,组建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将从廊坊市社科理论专家资源库中随机抽取。

(二)所申报的研究课题经评审领导小组评议,市委讲师团、市社科联研究后,确立本年度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三)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分为指令性和指导性课题。指令性课题待课题结项后,由市委讲师团、市社科联拨专款给予资助,指导性课题由课题组自筹经费。

(四)课题应在本年度内完成,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须公开发表或被省、市领导签批或被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采纳。如果立项课题不能按期完成,课题主研人员在下一年度不再批准承担研究课题。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社科工作者积极踊跃申报,要设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

中共廊坊市委讲师

廊坊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1月27日

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editor/attached/file/20220127/20220127035436_26588.doc


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申请表

/editor/attached/file/20220127/20220127035528_8247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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