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在国家政治制度中具有根本性质,在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具有根本地位。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起基础和关键作用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保障全体人民享有最高决策权和最终监督权,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根本、最重要的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重要政治思想和理论原则,包含着一整套构建科学、运转协调的重要政治制度和行为规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完善和发展,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根本政治制度功效。充分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了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并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此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全面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坚定不移地朝着国家发展的宏伟目标前进,有效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实行民主集中制,以及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开展各项工作。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其次,新型政党制度赋有代表广泛性、利益整合性和治理有效性的功能。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不可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来抽象评判,不可能千篇一律、归于一尊。一国政党制度的形成,取决于釆用什么样的政党理论为指导,与什么样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并且这种结合还必须体现创造性思维。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在发展历程中,不断丰富并趋于成熟,构成了我们党和国家制度的一大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习近平总书记用三个“新”字作出精准概括: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新就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70年里,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不但没被“雨打风吹去",反而愈加紧密牢固。新型政党制度,蕴含着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能“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的密码。
最后,形成了具有全过程民主特点的协商民主制度。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是适合中国国情、有效管用的民主形式。全过程民主的特点就是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事、团结合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人民政协能够以特有的权威性和超脱性,通过协商民主来协调关系、凝聚人心、汇聚智力、纾解矛盾,帮助党委和政府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许多难题。坚持有事好商量,平等探讨问题,坦率提出意见,努力化解分歧、增进共识。支持和保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活动,在协商中推进合作共事,在合作中实现党的领导,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和党外人士的政治联盟。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作用,反映各界群众的意见,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更符合群众愿望并为群众所理解。
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中国已形成了以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体系。主要表现为民情恳谈会、民主恳谈会、民情直通车、社区议事会、居民论坛和民主听证会等形式。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