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的历史的一个缩影。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今年10月18日在北京召开,将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作出全面部署。那么,党的代表大会是如何召开的?职权有哪些?代表如何产生?历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作了哪些重大决策?应海读者要求,人民日报海外版请权威部门梳理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一、什么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承担讨论和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章,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职权。
二、召开时间?
民主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由于种种原因,党的代表大会召开间隔时间很不稳定。改革开放后党代会召开的间隔时间和会期逐渐固定。现行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由其性质和职权决定的:
(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在党内拥有最大的权力;
(2)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完善是党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对我们党的建设和发展,有标志杆和推进器的双重作用,在党的事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定党之大计,议国之大策,研究和解决党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推动了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步。
四、代表如何产生?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议程是怎样的?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基本程序可分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正式会议三个部分。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议程主要包括: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通过党章修正案,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现行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有六项职权: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七、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与中央全会的关系?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在任期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每届中央委员会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中央委员会的任期也相应地改变。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宣教局)
历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重大决策及其影响
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最后一天的会议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举行)。大会起草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提出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明确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大会初步规定了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要求党集中力量领导工人运动。
党的一大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从此,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完全崭新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行动指南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革命的面目焕然一新。
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大会发表了宣言,讨论通过了一系列决议案;在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中国社会性质的基础上,制定了党在现阶段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同时坚持要通过民主革命进一步创造条件,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提出建立联合战线的主张,决定加入共产国际;制定通过了第一部党章。
党的二大,正确分析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
党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大会通过了《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等文件;确定国共合作,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同时保持共产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修订了党章,进一步完善了党的各项组织制度;制定了中央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党中央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
党的三大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统一战线问题的全国代表大会。这次代表大会的召开,促进了国民党的改组和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建立,开创了革命发展的新局面,加快了中国革命的步伐。
党的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大会围绕“如何加强对日益高涨的革命运动的领导,以及在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方面如何准备迎接革命高潮”的议题,通过了一系列议决案,对中国革命的对象作了更加明确、全面的规定,提出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强调了工农联盟问题的重要性。
党的四大全面总结了国共合作一年来的经验教训,第一次明确提出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问题,阐明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思想,为迎接大革命高潮的到来,做了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
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举行。大会产生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土地问题决议案》;批判了以陈独秀为首的党内右倾错误,提出要争取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大会首次明确提出“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首次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
党的五大是在大革命面临严重危机的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对党的理论和组织建设有一定贡献,但没能切实回答无产阶级如何争取领导权、建立党的革命武装等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因此,大会未能在危急时刻为全党指明出路,提供坚强有力的领导。
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大会总结了大革命前后的经验教训,提出反对“左”、右倾两种错误倾向;正确分析革命形势,确定了党在新形势下的方针和任务;通过了《政治议决案》等16个文件和经过修改的党章,成为民主革命时期历次代表大会中形成文件最多的一次代表大会。
党的六大是党在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转折关头举行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唯一一次在国外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大会对有关中国革命的一系列存在严重争议的根本问题作出了基本正确的回答,在党的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举行。大会讨论通过了《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修改了党章,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会议历时50天,制定了党打败侵略者、建设新中国的政治路线,选举产生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使全党在组织上达到空前的团结和统一。
党的七大是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召开的极其重要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代表大会。它总结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 20 多年的历史经验,提出建立新中国的宏伟目标,为党领导人民争取抗日战争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基础。
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的决议和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总结七大以来的经验教训,宣告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明确党在今后的根本任务是把全党的工作重心适时转移到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上来。通过了新党章,决定实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
党的八大是党在全国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正确分析了国内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方针和政策,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写进总纲。党的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在党的历史上没有任何积极作用。
党的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3年8月24日至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继续肯定九大路线,肯定“文化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尽管大会在批判极左思潮上有一些积极成果,但大会总的指导方针是错误的,并没有完成它所担负的历史使命。
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政治报告宣布,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但仍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给予了高度评价。党的十一大通过新党章,重申了在20世纪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的根本任务,但没能承担起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以及为实现历史转折制定正确路线方针的任务。
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邓小平在大会开幕词中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大会提出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提出了经济建设的目标,同时也强调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战略方针。
党的十二大制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正确纲领,确定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制定了新的完善的党章,是党的历史上一次重要的代表大会,揭开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篇章。
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制定了到21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战略,作出了一系列进一步加快和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
党的十三大总结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新鲜经验,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方面,勾画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轮廓,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决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明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科学概括和评价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确立了它在全党的指导地位。
党的十四大是在我国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它对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了战略部署,标志着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提出21世纪前50年“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党章;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明确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五大第一次科学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大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跨世纪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新的世纪。
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总结过去5年的工作和13年的基本经验,阐述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
党的十六大是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党和国家的发展进程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会科学地总结过去,规划未来,以其成功而鲜明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载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史册。
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宝贵经验;强调要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阐述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是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的大会。大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了坚强保证,作出了全面部署。
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分析了国内外形势,科学总结了过去5年工作和10年历程;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系统阐述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明确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的召开,对统一全党思想、凝聚各方力量,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撰稿: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