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2016年第36次常委会议
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10月31日上午,市委书记冯韶慧主持召开市委2016年第36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精神;习近平、刘云山同志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全会明确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习近平同志在全党领导核心地位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地拥戴这个核心,坚定自觉地维护这个核心,忠贞不渝地捍卫这个核心,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精神和要求,对《准则》中的12项内容,对《条例》中的党内监督任务、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党内监督体系以及形成党内外监督合力等内容,要逐项逐条地学习领会、加深理解,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以上率下;切实抓好学习宣传任务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通知要求,把握重点、丰富载体、梯次推进,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方位大力度宣传阐释全会精神,精心组织新闻宣传和网上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统筹兼顾抓好当前工作,对照目标任务和年初承诺开展“回头看”,千方百计把指标任务往前赶,最大限度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同时谋划好明年工作,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为实现“四个走在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国有企业发展的规律,深入回答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和现实针对性,是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组织开展对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各级党委要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要对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和工作安排,明确责任、抓好整改,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会议要求,在下一步开展的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对照检查反思本地本单位换届工作的各项安排,针对薄弱环节改进提高,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要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始终,把严格代表质量关贯穿始终,把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始终,把严格换届纪律贯穿始终,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