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泰源 通讯员 宗玉杰)为激发文旅行业发展动力,三河市制定出台鼓励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措施。
重点文旅企业纳入三河市企业“白名单”。各执法单位对“白名单”企业涉及的相关违规及轻微违法行为,视情况给予首次提醒、告知,慎用罚款、停业、关停等行政处罚措施。
支持文旅项目用地。将文化和旅游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等建设项目用地实行点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开发。鼓励支持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及设施发展文旅和康养产业,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旧厂房等发展乡村民宿、特色餐饮、手工作坊等。
给予重点文旅企业资金扶持。对新引进文旅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万元(含)—1亿元的,按照实际投资2‰给予奖励;1亿元(含)—2亿元的,按2.5‰给予奖励;2亿元(含)—10亿元的,按3‰给予奖励;10亿元(含)以上的,按4‰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在项目整体工程竣工并投产运营后,按照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核定的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兑现奖金。对纳入三河“白名单”的重点文旅企业,经市文广旅部门审核认定后,予以贷款贴息,单个项目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贴息期内(一年度)所付利息的60%,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中小学生科普研学和劳动实践活动。鼓励全市中小学生开展科普研学和劳动实践活动,对1—9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纳入年度预算,用于三河市中小学生在本市研学基地开展科普研学和劳动实践活动。
支持研学营地建设和引流客源。对在三河市范围内建设研学营地的,床位数达到200张的一次性奖励金额10万元,每新增床位100张增加奖励金额3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40万元。鼓励域内、域外旅行社(机构)积极参与三河文旅市场拓展引流。对全年组织域外学生在三河市研学基地开展研学并在我市住宿1晚及以上,累计总人数达到5000—10000(含)人次的,给予组团社(机构)一次性奖励2万元;累计总人数达到10000—20000(含)人次的,给予组团社(机构)一次性奖励3万元;累计总人数达20000人次以上的,给予组团社(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支持重点文旅企业举办各类文旅活动。对重点文旅企业自行举办文旅活动(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组织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实行“绿色通道”,快速审批,履行报告、函告程序。其他相关执法部门不再另行审批。
支持重点文旅企业争先创优。对新获评的5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省级)、五星级旅游饭店、国家甲乙级旅游民宿、国家4C以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给予奖励。申报国家级获批后,次年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申报省级获批后,次年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获批单项评比国家级和省级荣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获评三河市星级民宿认定三星、四星、五星级民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4万、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