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剧井喷式发展,VR、AR、MR技术成行业热点,传统博物馆通过新媒体宣传吸引更多观众……日前,在京发布的《2016中国艺术发展报告》显示,互联网正全方位地影响不同门类艺术的生产、传播与接受,深刻改变着艺术生态。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教授唐宏峰认为,网络与艺术的改变是相互的。一面是网络艺术发展势如破竹;另一面是传统艺术不断互联网化,使得网络艺术与传统艺术之间迅速交融汇通。
“互联网+”让艺术品电商化
北京故宫博物院早在2010年就进入电商平台,开设了网店“故宫淘宝”。“故宫淘宝”利用其文创领域的设计优势,开发的文创衍生品“朝珠耳机”、雍正“朕就是这样的汉子”题字折扇等深受广大网民的欢迎和热捧。
2016年1月,“中国国家博物馆天猫旗舰店”上线,继续探索“互联网+博物馆”的融合。中国国家博物馆副馆长李六三曾表示,天猫“中国国家博物馆旗舰店”帮助解决了销售渠道的问题,同时也刺激了馆藏资源的开发。
民间手工艺品网上在线销售,为传统民间工艺市场化提供了可能。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调研员王锦强认为,云南民族民间工艺品在线销售成为产业发展的契机。但互联网的技术推广也需因时而论、因地制宜。地区差异和环境因素以及人文传统的特点等,使民间工艺品很难在当今网络世界中雨露均沾。在科技手段为民间文艺带来了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会带来传承主体权利被搁置、传承者话语丧失、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难等问题。
“互联网+”同样出现在艺术拍卖市场。在线购买与竞拍突破了传统艺术交易的时空限制;另外,线上艺术品超值的价格和在线交易带来的趣味体验,使艺术家、艺术藏家、艺术爱好者皆可获益,这对繁荣艺术市场有积极作用。不过,有专家认为,目前“互联网+艺术”的模式属于新生事物,尚不成熟,仍需探索。
此外,网络音乐持续发展。截至2016年上半年,中国手机音乐市场规模已达43.1亿元,手机音乐用户达4.34亿。资本市场对音乐领域的投资加速,特别是增加了对垂直细分领域的投资,也为互联网音乐市场发展带来新的增量空间。
互联网力量渗透传统影视生产
2016年,发轫于网络的古装、玄幻和仙侠剧,大规模进入电视屏幕。专家认为,在一些影视作品中,历史符号已经不再具有历史识别作用,更像是装饰符号。互联网力量全力渗透传统影视生产。
唐宏峰表示,互联网技术不仅从生产、发行、营销等环节重建影视产业生态,更日益将影视产业打造为集作品创作、衍生产品开发等诸多环节为一体的泛娱乐化产业链。
在内容上,有广泛受众群体的网络文艺作品乃至游戏、动漫等,继续成为影视剧创作的重要来源。在融资环节,除互联网巨头创办影视公司、直接投资影视创作外,网络众筹降低影视行业准入门槛,不仅让受众变为投资人,更增加影视作品的持续关注度与受众黏性,成为影片营销的大卖点。在发行与营销环节,互联网大数据利用社交媒体数据、在线购票数据等各类数据为影视发行方提供决策。在消费环节,互联网在线票务则取代传统影院成为购票主渠道,并呈现出全链路、社交化等趋势。
2016年是网络剧井喷式发展的一年,全年视频付费用户超过5600万。我国网络剧创作从以往的泛化逐渐走向受众细分的差异化路径,形成青春爱情、犯罪悬疑、古装喜剧等重点类型,不断变更着传统影视剧的创作格局与传播方式。但网络剧创作中的问题也格外凸显:创作同质化、低质化和低俗化显著,存在暴力、色情、恶俗等现象,一些热播网络剧甚至接连被勒令下线或修改。如何纠正这些偏向成为网络剧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
新媒体重构文艺评论生态
经过几年发展,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的出现已经重建了中国网络文艺批评生态。唐宏峰认为,网络影评发展近二十年,已成为当代中国电影评论的主体,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网络影评影响着观众的观影行为、对电影艺术的认知和对中国电影整体面貌的判断,同时也开始影响电影产业与创作者。
2016年底、2017年初,网络新媒体上的“恶意影评”与打分机制一度引发广泛讨论,电影管理机构、学院电影研究和评论者与互联网新媒体影评人集体对话,主张建设良好的、建设性的电影批评环境。中国电影评论学会成立网络影视评论委员会并发布《网络影评人七大公约》,倡议“说真话、讲道理”“尊重多样性、差异化”“坚持专业精神”“反对语言暴力”。戏剧评论方面也发生类似变化,出现了新的评论模式,形成评论与理论、评论与创作、评论与市场、评论与体制等多重关系的新状态。媒介变迁日新月异,文艺受众很容易变成批评主体,批评主体更加多样化和大众化,文艺批评呈现全媒体整合、全民性参与的新态势,其标准和风格也日趋多样。但也需要警惕碎片化、图像化和娱乐化等新媒体文风,保持文艺批评应有的理性与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