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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日与文化遗产保护

      我国拥有重视文化积累、保护古代遗物的悠久传统,从政府层面开始文物古迹的保护也已有百余年的历史,早在光绪三十四年颁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中,就已将“保存古迹”列为“城镇乡自治事宜”之“善举”。但是直到2006年,中国人才有了自己的“文化遗产日”(自今年起被调整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即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

  设置遗产日是遗产保护行动的重要举措,对于遗产保护行动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国家层面对于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珍视态度。众所周知,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创造了辉煌灿烂、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或科学价值的文化成果,但是这些成果未能总是得到尊重和珍视,有时甚至被作为落后的、过时的、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东西而受到全盘否定和人为戕害。自然遗产也同样如此。设置遗产日的初衷乃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它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正名,表明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态度,并肯定其当代价值,具有重大的观念引导作用。

  周期性地提示。每年阳历6月第二个星期六,本是一个极其平常的日子,却因为命名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而变得不平常起来。随着6月第二个星期六这个日子年复一年地到来,会反复提醒全社会关注遗产,并因此形成一种习惯,使遗产日成为大家共同的日子。它凸显了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存在及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价值。每到遗产日来临,人人都会想到文化和自然遗产,想到自己在遗产保护和传承中的义务和责任,想到参与相关活动并宣传其价值。

  促进遗产保护和传承。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遗产日的设置并非只是有了一个名目,而是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行动了起来。比如,2009年国家文物局创设了主场城市活动机制,在国家层面,已有杭州、苏州、济宁等8个城市成功举办了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则有两年一度的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作为国际社会首个以推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为宗旨的大型文化节会活动,每一届遗产节都通过举办多样活动吸引众多民众参与。

  成为全民行动。全国各地,不同层面、不同行业都在参与遗产的展示、保护与传承。比如今年遗产日期间,在文化部的组织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相关单位,包括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参与高校等,都组织了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活动,而且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立了自己的主场活动。比如,上海在大世界举办“百年薪传承——非遗嘉年华”,河北联合北京、天津在廊坊举办“第三届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国家图书馆举办“非遗讲座月”等等。遗产日前后,全国各地城乡社区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累计达到1700多项,全国各地民众都有机会参与到非遗活动中来。正是在不断的参与中,越来越多的人树立起正确的保护与传承理念,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热爱一度冷淡或漠视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提升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也正是通过广泛的参与,我们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才会有更好的现在和未来。

  文化和自然遗产是先辈和大自然赠送给我们的美好礼物和宝贵财富,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则提供了我们一起领略它们的机会。我们将遗产日过得越有滋有味,我们和遗产的情感就越亲近,我们保护遗产传承遗产的精神动力也就越充足,我们也就越能在继承遗产的基础上推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生产出无愧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精品。

  (张 勃 作者为北京联合大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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