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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中”会产生怎样的正能量——访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常务副主任张海东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不断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如何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对七类人群实施激励增收计划与培育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何关系?本报记者采访了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常务副主任、教授张海东。

  中等收入群体

  “北上广”占比逾40%

  解放新论:在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指哪些人?这部分群体有什么特质?

  张海东:在一般意义上,中等收入群体可以指“中间阶层”。社会学研究对此有多种定义:一是依据客观标准,如职业、收入、教育程度来界定,基本含义是较高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职业是白领。二是依据主观标准,即阶层的自我认同。有些研究也将主客观方式结合起来,主客观两种标准都符合的才算“中间阶层”。

  相对而言,中等收入群体更侧重把收入作为尺度对人群进行划分。主要用收入的均值或者中位数等来划分,而非侧重于教育、职业、自我群体认同等方面。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中间阶层”和中等收入群体并不是一个概念,但如果作宽泛的理解,在这里也可以将二者交替使用。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与之相伴的是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加之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了职业流动。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事实上已经催生了一个中等收入群体。

  至于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究竟有多大,倒是不好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一人群较多地集中在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根据我们对北京、上海和广州进行的大规模随机抽样调查数据推断,这三个城市里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都在40%以上,北京、上海的比例还更高些。

  “向上流动”

  需解决收入失衡问题

  解放新论:从国际经验来看,“中间大、两头小”的纺锤形社会结构是较为稳定的。新形势下,扩大和培育中等收入群体将带来怎样的经济社会效果?

  张海东:很多研究指出,相对于金字塔形社会结构,纺锤形或者说橄榄形更加稳定。其依据在于,一个社会当中,如果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属于中等收入群体,而更加富有和更加贫穷阶层的比例相对较低,那么中等收入群体可以成为一个缓冲层,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换句话说,中等收入群体具有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通过对北京、上海、广州的实证研究,我们对中等收入群体的积极意义有着更具体的发现:首先,中等收入群体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其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其次,中等收入群体的社会态度和价值观念中包含较多的正能量,对其他社会群体具有积极的引领作用。再次,中等收入群体更多通过市场渠道而得以形成,因而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力军。最后,“北上广”三地居民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改善充满信心,且更多城市居民认为5年后自己可以成为中等收入者。

  解放新论:当前,传统意义上的收入格局,即由制造业带来的稳定分配财富收入的模式正在发生改变。我们看到,财富分配开始向手艺人和创意创新行业倾斜。这是不是增加了形成中等收入群体的不确定性?

  张海东:这种所谓的产业替代,其实正是新“中间阶层”生长的一种机制。创意创新行业的从业人员,是新时期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

  中等收入群体的一个主要特点是职业带来的中等偏上收入。只要职业稳定,他们的劳动收入就是可以预期的。不过,与更加具有优势地位的阶层相比,在资本收入方面,他们并不具有优势。从西方国家的情况来看,不少人通过辛辛苦苦、努力工作却无法获取更多的财富,而拥有一定资本或财富的人则可以轻松赚钱。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当勤劳不再成为致富的主要、有效途径时,在“资本为王”的时代背景下,食利性的“不劳而获”收益远远高于辛苦工作的收益。这是西方社会面临的一个普遍困扰。

  从这个角度而言,中间阶层及以下阶层实现“向上流动”似乎变得日益艰难。如何改善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不平衡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并接受实践检验。当然,在培育和扩大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时,要看到我们与西方社会分层的本质差异。

  出台增收实招硬招

  缓解“中间阶层”脆弱性

  解放新论:中等收入群体除了拥有较高的收入、较体面的职业等光鲜一面外,似乎也有不少经济和生活困扰。

  张海东:中等收入群体不是完全按照职业、教育水平而进行划分的。但在我国,技能人才、科研人员等由于通常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稳定收入,而更有机会成为中等收入群体。针对这些人群的后顾之忧,《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不少增收实招、硬招。

  例如,针对技能人才,明确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针对科研人员,提出全面取消劳务费比例限制,下放科研项目部分经费预算调整审批权,等等。

  这些实实在在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如果可以真正落实,相信能够让相关群体通过辛勤劳动增收致富、提升获得感。而从长远效果来看,这些举措将对中等收入群体的培育和扩大,起到显著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中等收入群体,既要看到其具有的积极意义,也要看到群体脆弱性的一面。从全球范围看,中间社会阶层“向下流动”是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在美国,三四十年前“中间阶层”占比达到七成以上,但最近十几年来这一比例不断减少。

  从社会流动的角度讲,中等收入群体依然有向上流动的愿望,希望获得更高阶层的地位。但很可能的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少数人有机会实现这种向上流动。甚至有时候,中等收入群体如果不能通过种种努力或者即便经过各种努力也不能保持现有的地位,那就极有可能向下“沉沦”。避免出现这一情形,既需要个人的努力拼搏,也需要社会制度的“托底”和完善。

  让更多人分享“果实”

  有利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解放新论:谈论中国未来发展时,不少人会提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有观点提出,扩大与培育中等收入群体和国家层面的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其实是一把钥匙开启两把锁。对此,你有何看法?

  张海东:我是这样理解的:形成橄榄型社会的核心问题,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中间阶层”,这当然是指中等收入以下的人通过“向上流动”成为中等收入群体。而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可简单视为中等收入群体能否保住既有社会地位的问题。如果中等收入群体自身社会地位难以保证,那么中等收入群体以下的人可能就更加没有希望和目标了。在此意义上,将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联系起来探讨是有重要价值的。

  总体来看,虽然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已经出现,但他们在现实中也面临很多生存和发展难题。例如,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都需要在整个国家层面来加以解决。在这过程中,既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创造社会财富,实施增收和激励计划,同时也应当着眼更为广阔的领域,其中有两点尤为重要:一是平衡好资产收入和工资收入的关系,二是始终保持通畅的社会流动渠道,使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可以有序扩大。

  当下,我们在社会结构调整方面正在进行新的改革。例如,在“扶贫”“扩中”等方面出台了很多政策。不过,在“限高”即对过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调节方面,其实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而这些都是向橄榄型社会转变的必要举措。(李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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