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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文:中国共产党与民主、自由、人权

叶小文

学者·语粹

共产党最有资格谈民主。连当年司徒雷登在离开中国时也承认,“整个来讲,不论是对中国的民众(特别是农民),或者是对国内国外的观察家,共产党都能给他们这样一种印象:它是全心全意致力于人民事业的,它真正希望促进中国的民主事业,希望中国在世界各民族的大家庭中获得一个真正独立而强有力的地位。”

在当今世界因“宗教发热”、“文明冲突”而困惑的时候,中国却是风景这边独好。这是当今中国在创造经济奇迹的同时,每天都在发生着的又一奇迹。

当前,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世界1/5的人口开辟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光明前景,正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回顾历史,可以列举很多,95年已有确证。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展望未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举旗定向,布局谋篇,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进行了一系列逻辑严密的重大理论创新,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共产党正带领中国人民迈向新征程,创造新奇迹。

那么,西方社会喊得最响、指责中国最多的三个问题:民主、自由、人权,中国共产党也能切实地促进、维护和保障吗?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促进民主

中国共产党95年的历史,是一个不断探索和推进民主建设的历史过程;95年的脚步,踏响的是中国民主进步的节拍。

革命时代无数共产党人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所为者何?就是为了争得民主,或曰让人民当家作主。

共产党最有资格谈民主。连当年司徒雷登在离开中国时也承认,“整个来讲,不论是对中国的民众(特别是农民),或者是对国内国外的观察家,共产党都能给他们这样一种印象:它是全心全意致力于人民事业的,它真正希望促进中国的民主事业,希望中国在世界各民族的大家庭中获得一个真正独立而强有力的地位。”

共产党取得全国政权,强调的首先是民主。我们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毛泽东说,就得靠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共产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依然强调民主。邓小平说,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

我们的民主“更高”,是因为:我们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民主的制度保障。我们不仅重视选举民主,建立和完善有关投票、选举制度,扩大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创造了协商民主,中国有世界最大的协商民主的固定平台——各级人民政协组织,各党派、阶层、界别、民族、宗教的代表以及海内外华人代表,按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要求,通过政协组织参与政治协商。选举民主加协商民主,是民主形式的创新。

我们的民主“更切实”,是因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不仅是民主的问题,更是按什么样的道路和方式实现民主的问题。俄罗斯和东欧国家一度接受西方的民主模式,希望通过激进的改革,效仿西方。经过诸多曲折之后,那里的政治人物和民众都意识到,尽管民主政治值得追求,但如果民主不能同时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会导致社会的不满和动乱,而政权也会处于低度合法性。那种导致社会动乱的“民主”最终害的是老百姓。前车之鉴,不可不察。中国共产党坚持把持续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完备的法治建设与积极稳妥有序的民主建设紧密结合,为人民民主提供全面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社会基础。2014年,福山修正了自己的观点:“客观事实证明,西方自由民主可能并非人类历史进化的终点。随着中国崛起,所谓‘历史终结论’有待进一步推敲和完善。人类思想宝库为中国传统留有一席之地。”

我们的民主“更高更切实”,还因为:民主建设与时俱进。当前,我国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党必须面对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面对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面对党员队伍和党的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这种形势下,推进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包括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应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维护自由

《共产党宣言》中说,取代资产阶级的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资本论》中说,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为未来的社会奠定现实的基础,未来社会将是“一个把每一个人都有完全的自由发展作为根本原则的高级社会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旗帜鲜明地包含着、追求着、高举着“自由”。

举个典型例子。旗帜鲜明地规定自己的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维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共产党不信神,在指导思想上坚持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包括无神论),与一切唯心论(包括有神论)相对立。但不信神的共产党,为什么能把信教群众团结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与广大不信教群众凝聚在一起,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

这是因为:共产党真诚、全面、正确地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讲真诚,能说清真诚的理由让别人也让自己信服,能拿出真诚的措施促别人也促自己落实。

其一,这是党的基本观点所决定的。既然坚信物质第一、客观第一、存在第一,就必然坚信客观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是由其内在规律所决定的,任何违反其内在规律的外部干预,任何对复杂问题的简单处理,都是不能奏效的。所谓客观,除了自己的思想,其他都是客观,宗教的存在也是客观。宗教作为人类精神生活中的一种普遍、长期存在的现象,有其发生和发展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有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将长期存在,其消亡可能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我们既然是唯物主义者,就要承认、尊重这一客观存在和客观事实,立足长远、着眼当前,按规律去做宗教工作。

其二,这是党的根本宗旨所要求的。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就是为了多数人,团结多数人,依靠多数人。党的一切努力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其中当然也包括了人民群众对自己信仰的自由选择权利。人民群众(包括信教的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其实践活动也是社会精神文明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一致性,就在于正确看待、对待信教群众,相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千方百计把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为自身的根本利益而奋斗。

其三,这是引导宗教在我国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所必需的。既然宗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长期存在,既然信教者为数甚众且都是我们必须争取、必须依靠的基本群众,当然就要引导宗教发挥积极作用而不是释放消极作用。无神论者和宗教信仰者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就能够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其四,这也是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相一致的。中国没有出现过政教合一的全国性政权,也没有发生过欧洲历史上那种宗教战争。中国又是一个讲求“和合”文化的国家,主张“以和为贵”,对各种文化兼容并包,包括看重若干宗教经典、教义,宗教道德、艺术中所积累着的人类生命繁衍的文化信息,所渗透着的历史积淀的体验和哲理,所孕育着的民族优秀文化因素,所镌刻着的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轨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符合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符合信教群众的要求,也为占人口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所接受。

我国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团结和睦,宗教正在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当今世界因“宗教发热”、“文明冲突”而困惑的时候,中国却是风景这边独好。这是当今中国在创造经济奇迹的同时,每天都在发生着的又一奇迹。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保障人权

人所以为“人”就应享有人权。人所以为“本”就要保障人权。以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所宣称的“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为起点,世界上有三条各具特点的人权实现途径:一,形成于美国和法国大革命时期,激励个人意识高扬,鼓吹个性解放,重在保护公民自由免遭政府专横之害;二,形成于俄国革命、苏维埃政权时期,政府积极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三,形成于第三世界争取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富强时期,外争国权,内保人权。虽侧重不同,但反映一个逻辑: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马克思语)

共产党保障人权,不仅因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在于能自觉按照历史逻辑,立足中国国情,在争取民族解放和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选择正确的人权实现途径。

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已推进了一场推翻三座大山压迫、争取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人权运动。新中国成立后,人口多、底子薄、外部压力大,首当其冲是保障生存权、发展权等集体人权,但不等于可以忽视公民个人权利,更不应误把人权当作资产阶级的专利而加以否定。痛定思痛,教训深刻。那么,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共产党是如何保障人权的?

其一,在重申党的宗旨、明确执政理念中保障人权。经过拨乱反正,党强调实现人民的意志、愿望和利益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从党的十五大开始,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

其二,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保障人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中国的法律体系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等人权作了具体规定,从法律和制度上切实保证公民享有广泛真实普遍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其三,在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中保障人权。传统的人权保障要么拘泥于公民权利本位,要么强调政府管理至上,而我们要求超越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式,按照历史逻辑,立足中国国情,建立一条全新的、平衡的人权实现途径: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以自由为本、秩序为用,通过维护公共秩序来保障公民自由;以人为本,力促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解放。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的人权事业在不断进步。

(作者为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供图: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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