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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张庆黎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并对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出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上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高度,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党的十九大强调,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明确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战略任务和基本路径。党中央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先后制定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政党协商、城乡社区协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为发展协商民主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关于协商民主的重大论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两种民主形式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既坚持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又贯彻了团结和谐的要求,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

  (二)关于协商民主的基本定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基本定性。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

  (三)关于协商民主的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落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一战略任务,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四)关于发挥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和人民政协制度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着力推动政党协商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要共同努力,把政党协商这一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坚持好、发展好、运用好。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

  (五)关于民主的评判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保证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

  (六)关于协商民主的制度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就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精辟阐明了协商民主的基本观点和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协商民主在我国政治领域的基本定性、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实现路径、着力重点,鲜明立起了在民主问题上的价值尺度和衡量标准,内容丰富,思想深邃,标志着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抓好贯彻落实。

  二、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强调,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必须把这一具有中国特色民主形式的优势特点把握好、坚持好、发展好、运用好。

  (一)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能够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协商的过程,是党保持同人民密切联系的过程,是广泛听取各种不同声音、充分吸收有益意见建议的过程,是让广大人民了解和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从而使党的一切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切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都来自人民,都为人民利益而制定和实施,都为人民所拥护和支持。

  (二)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协商,能够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广开言路、广集众智、广求良策,使党和政府的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得更加彻底、执行得更加有力。

  (三)广泛凝聚全社会共识。协商民主坚持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体谅包容,蕴含合作、参与、协商的精神,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在协商中深化认识、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增进共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有效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发展,是团结和凝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效民主形式。

  (四)保障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协商民主贯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各个环节,协商主体涵盖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协商;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协商;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协商;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协商。这就使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了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五)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协商民主,党和政府在重大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各种意见建议甚至批评,及时发现存在的矛盾问题,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使人民的民主监督权利得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不妄自菲薄,不照搬照抄,不急于求成,不固步自封,自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实践、探索创新,创造和发展了具有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民主形式“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这与西方选举民主只强调竞争性、对抗性、排他性从而导致“西方之乱”,一些国家盲目照搬西方民主从而导致水土不服、社会动荡、民族分裂、经济衰退,形成了鲜明对照。事实证明,协商民主符合中国国情,具有独特优势,丰富了人类民主的实现形式,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三、深刻把握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重点工作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关键在于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切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一)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个有机整体,应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突出工作重点,形成整体效能。进一步加强政党协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全相互监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人大协商,深入开展立法工作中的协商和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的协商,鼓励基层人大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开展协商。扎实推进政府协商,探索制定并公布协商事项目录,增强政府协商的广泛性,完善政府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中心环节,不断提升政协协商水平。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完善人民团体参与各渠道协商的工作机制,健全人民团体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更好组织和代表所联系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大力推进基层协商,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依法管理,健全与相关社会组织联系的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协商,更好为社会和群众服务。

  (二)推进协商民主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协商民主工作制度机制,根据不同协商渠道优势特点,分类形成制度规范、实施步骤和工作规则,明确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要求,规范制定协商计划、明确协商议题和内容、确定协商人员、开展协商活动、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等机制。健全协商规则,设置互动环节,让不同观点充分表达和交流。

  (三)健全各种协商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结合实际搭建对话交流、恳谈沟通的平台。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前的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等,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完善基于互联网平台构建公众参与政策评估的方式,吸纳社会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吸收专家学者、智库机构进行决策咨询。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议事协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人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

  (四)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完善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健全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有效履职的机制,拓展不同意见观点交流交融的平台和渠道,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发挥协商式监督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建立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制度机制,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协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四、加强党对协商民主的领导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质量和水平。

  (一)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建设。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警惕和防范西方所谓“宪政”、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等政治思潮的侵蚀影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进协商民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确保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把协商民主建设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协商议题提出、协商活动组织、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确保协商民主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实践协商民主,熟悉协商民主工作方法,把握协商民主工作规律,真正通过协商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

  (二)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各级党委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统筹安排协商活动,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把协商民主建设贯穿于各领域,把协商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必经程序。要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开展广泛协商,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决策和工作,使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三)培育协商民主文化。传承中华民族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弘扬我们党“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培育与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相适应的协商民主文化。鼓励和支持讲真话、建诤言,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四)创造协商民主建设良好条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协商民主工作格局。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协商民主发展。推动协商民主理论进党校、进干部培训学院,开展协商民主专题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协商意识和协商能力。加强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体系。加强正确舆论引导,普及协商民主知识,宣传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树立协商民主建设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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