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县城建设高质量发展,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省政府新闻办5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方案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创新举措进行了解读。
方案提出,利用3年时间,通过持续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努力使县城空间布局趋于合理,风貌特色逐步显现,集聚能力持续增强,承载功能大幅提升,环境容貌明显改观,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到2023年,基本建立完善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达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9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2949个,棚户区改造开工17.7万套,启动城中村改造299个,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7%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历史建筑全部挂牌保护,停车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美丽街区”和“精品街道”达到100个以上,成功创建一批人居环境奖和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生态园林城)、森林城、节水城、洁净城。
七大专项行动建设现代化中小城市
方案提出,2021年至2023年,围绕建设宜居、宜业、绿色、韧性、智慧、人文的现代化中小城市,实施七大专项行动。
风貌特色塑造行动。主要为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彰显区域空间特色、强化历史文化传承、加强城区建筑管控等四方面举措。2021年,完成总体城市设计编制。2022年至2023年,每年完成2项以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积极打造特色风貌建筑,探索创新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
产城融合发展行动。主要为优化提升产业结构、促进产城互动融合、加快发展“河北建造”等三方面举措。打造一批产业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快推进县城新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形成互联互通、功能互补、融合发展新格局。
公共服务配套行动。主要为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教育设施建设、完善卫生健康设施、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文化体育设施等五方面举措。推动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并形成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县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基础设施完善行动。主要为推进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加快供水节水设施建设、提高燃气供热保障能力、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功能、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等五方面举措。大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完善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城市更新改造行动。主要为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补齐市政管网短板、增强排水防涝能力等五方面举措。2021年完成建成区既有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和易积水区域整治,开展市政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普查,逐步完善排水防涝设施体系。
宜居环境打造行动。主要为提升建筑节能水平、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创建绿色社区、提升园林绿化品质等四方面举措。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持续开展完整居住社区、绿色社区建设活动。
城市管理提升行动。主要为开展城市体检评估、整治县城容貌秩序、强化精细管理、提升智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韧性管理等五方面举措。开展省级城市体检试点,推进县城容貌环境“十乱”专项整治,积极打造“美丽街区”和“精品街道”。
四大创新举措推动县城建设跨越式发展
针对我省县城数量多,县城规模、发展状况参差不齐的情况,此次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着重在四个方面明确创新举措,推动县城建设跨越式发展。
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各县(市、组团区)地区生产总值、建成区面积、建成区人口等因素,将全省县(市、组团区)分为A、B两类。以地区生产总值100亿元(含)、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10万人为界限划分,其中A类县(市、组团区)同时满足三项指标,B类县(市、组团区)未同时满足三项指标。
分级评价。围绕七大专项行动,每年制定县城提质升级指标体系,每项具体指标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进行正面引导。同时,在正负面清单明确12方面、24项具体奖惩内容。
综合评定。年度指标设置突出当年县城的变化程度,评分标准按照既有水平占30%、增量占70%进行细化。引导各县,尤其是体量小、基础弱的地方,转变以往“基础差、没希望”的观念,着力在增量变化上下功夫、出成效。综合评定侧重体现增比进位,按A、B两类分别评出样板示范县、品质提升县、基础强化县,在全省进行通报。
强化落实。注重引导各地找准自身定位,结合区域禀赋和基础条件,逐项对标对表指标要求,找准短板弱项,抓好项目建设,把各项指标的补短板举措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实行动态清单管理,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